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十九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商南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十九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责任,倒排时间、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销号推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督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期召开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巡察整改专题分析研判会议,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整改佐证材料收集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本原因,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新的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坚持以落实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地方志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一把手”履行带头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执行“第一议题”有差距,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结合县域红色资源开展调研较少,提出破解高质量发展党史县志的思路和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五工作例会期间执行好“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史地方志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二是结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开展县域红色资源调查研究。利用周五工作例会、“三会一课”、研讨交流等方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破解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思路上出实招。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带动作用不强。2名班子成员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干事创业动力不足,1名副主任经常参与县委中心工作,班子力量弱化,领导班子带动作用不强;二是志书审校程序不规范。出版《商南教育志》等地方志书未组织保密、档案、法律等相关专家审核校验;三是近年来未专题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班子成员工作合力,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统筹考虑各类专班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实际,要求班子成员立足本单位工作岗位,抓好分管领域工作落实;二是《商南教育志》由县科教体局牵头负责编纂出版,未邀请我室参与审校、终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主动参与各类部门志、行业志、镇村志的编纂、终审工作;三是认真落实2024年和今后的法治政府工作,在班子分工和干部职责中明确法治政府工作责任。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虽然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责部门,但是“一把手”没有牵头学习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也没有召开会议贯彻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地方志工作,研究贯彻我单位深化改革工作,深入全县有关红色旧址(遗址)和地情资源所在地,撰写调研文章,提交改革意见建议。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2020—2022年均未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召开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未及时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不主动。自2021年以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班子作风教育专题会和重要会议期间,均没有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指导会议。三是清廉机关建设重视程度不高。2022年“清廉商南”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汇报与月总结雷同,存在疲于应付现象。2023年7月至今未主动到社区“双报到”开展相关活动,未实际开展承诺办实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1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并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今后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作风教育专题会等重要会议,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会议;三是重视“清廉商南”建设工作,结合党史地方志业务工作,坚持每月有工作重点。结合2024年县清廉办工作要求和“双报到”承诺办实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双报到”工作,将承诺事项落地落实。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调查研究不扎实。2023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班子没有实际开展调研。二是工作作风不实。起草公文把关不严,存在文号不同、内容一模一样、照抄照搬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县委工作要求,通过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二是提高办公室公文起草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文件起草、格式排版、文号序列、文件审核过程中的错误现象;三是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公文,对起草人、审核人予以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单位良好形象。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费用支出附件不全。2022年春节福利支付8700元无销售发票(其中500元支出未在账务中反映),2020年—2021年之间累计2笔25570元均无经手人签字确认。二是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2020年7月该单位职工多报会议期间差旅费180元,2022年1月—3月驻村队员多报7天差旅费280元。三是驻村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2019年在皂角铺村脱贫攻坚驻村时,驻村“第一书记”没有召开联合支部会议,使用驻村经费2000元支付特困户特困救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单位所有开支在账务中均须有发票或票据,严格账务三签程序,确保资金严审核严把关;二是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对违规报销和超出标准的差旅费进行核查,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退缴至单位账户,将杜绝多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问题;三是依据陕办发〔2018〕12号和商南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有关经费使用已按文件要求逐级审核签字,落实了驻村队员经手、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签批、镇长(街道办主任)审核的报账制度,联合党支部因不符合党章等相关规定,成立不久即摘牌撤销。在今后的资金使用中,我室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资金审批程序,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022年为小栗园村拨付资金1万元、向县委组织部申请资金2万元、2023年成立的“商南县鹿城阅读吧”商南党史方志驿站及装修费用38436元和选用临聘人员等重大事项均未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未进行公开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五工作例会认真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二是在今后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要求,经过班子充分研究讨论,按程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有关拨付资金的项目或文件在经过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必须经由县级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程序,完善各类账务票据。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照抄照搬,没有做到全覆盖,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辣味,存在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党员大会召开次数较少,2021年、2022年仅2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多以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等形式,谈心谈话不经常,2020年、2023 年度均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五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县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总结反思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各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得失,确保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杜绝照抄照搬,做到批评意见“针针见血”,对发现照搬照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审议有关议题,推进党的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按照我室主题党日年度计划,紧密结合史志业务,每月举行1次主题党日活动。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9.关于“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少,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2020年至2023年,仅2022年5月20日研究了一次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安排部署一次党建工作,通过主题党日、研讨交流、外出学习等形式,最大程度融入党史地方志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0.关于“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21年8月19日审计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整改不够有力,“财会岗位设置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会计出纳一人兼任”实际未整改到位,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2021年8月19日审计反馈的“财会岗位设置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会计出纳一人兼任”问题,已于2022年3月11日进行了整改,由本单位杜梅同志任会计,章雅薇同志任出纳。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上轮巡察反馈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在本轮巡察依然出现,已通过立行立改销号。二是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盯得不紧,抓得不牢。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重视程度低,应付现象严重”,制定了相应措施,但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上轮巡察反馈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已通过立行立改完成销号,今后我室将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我室将夯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明确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制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交流等方式夯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2.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没有进行集体研判,对检视问题销号把关不严。二是检视问题不深入,没有结合审计反馈问题、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督查反馈未销号问题,上交的问题台账三次都是同一问题,未按照“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动态管理、滚动销号”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反思台账销号程序,确保在今后销号研判工作中,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严格销号台账管理;二是在各类检视问题查找过程中,紧密结合审计反馈问题、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今后各级各类督查反馈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整改销号。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全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整改过程中修订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对涉及面广、需协同长期整改的,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整改,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合力整改,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彻底、不留尾巴。
3.强化结果运用,以整改成效推动业务工作。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纳入整改,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作风、焕发出的新热情,转化为推动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整改成效推动业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4-6321442;邮政信箱:县委院内4楼425办公室;邮政编码:726300;电子邮箱: snds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