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正文

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于:2020-05-27 15:49:54    来源:    文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29日,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商南县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常规+专项”巡察,2019年2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  

局班子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清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行整改“销号制”,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宏玉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负责人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抓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落实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科室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

根据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类11个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工作中存在安排部署多、追责问责少,对下属单位指导督导不到位问题。秦岭违建生态环保执法工作中试马派出所管辖片区内2018年发生木材超审批采伐9起(全县12起),查办无证采伐案件8起(全县11起),试马片区森林资源管护处于失控状态。

一是由局长徐宏玉同志牵头,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执法和执纪两方面着手切实维护好试马片区以及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是由副局长田绵泓同志牵头组织局刑侦队、试马森林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三是由纪检组长齐来林同志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试马森林派出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取消被约谈人2018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是整改落实结果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局办公室。

2、干部严管厚爱机制不健全。对基层站所干警关心关爱不够,年休假执行不到位。巡察发现基层干部加班频繁,月加班人均4天以上,部分干警存在出满勤现象。

一是由局长徐宏玉同志牵头,研究制定出台年休假管理办法,谈心谈话关爱等制度。

二是2019年起,局机关和各森林派出所拿出民警年休假计划表,局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对学习新理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撰写心得体会不深刻,学习笔记重数量、轻质量。金丝峡森林派出所、赵川森林派出所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4份试题存在代答现象。

一是由副局长田绵泓同志牵头,研究修改完善学习教育制度,规范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二是由副局长田绵泓同志牵头,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三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同志牵头,对金丝峡森林派出所负责人、赵川森林派出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讨。

四是整改落实结果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4、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局机关支部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2016年和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雷同,2017年、2018年“三会一课”记录无讨论过程性内容,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完整。富水森林公安派出所党建档案不完整、不规范,2016年无党建资料、2017年资料不全,主题党日记录过于简单且不完整,无活动小结;试马森林公安派出所党员活动室更新不及时。

一是由局总支书记刘方贵同志牵头,组织局总支,各派出所党支部研究修改完善学习教育制度,规范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抽专人负责管理党建资料。

二是由总支书记刘方贵同志牵头,建立定期检查督查支部活动制度,进一步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对试马森林派出所党支部活动室进行更新。

三是由纪检组长齐来林同志牵头,对局机关支部书记宋家康、富水森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李平、试马森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黄海林进行警示谈话,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四是整改落实结果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5、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和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问题台账无销号过程性材料;孟海生、宋家康、章燕等3人“直面问题找差距、转变作风促脱贫”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高度雷同;富水森林公安派出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无发言材料,问题台账无销号材料。

一是针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由局班子研究决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之前,局班子之间、局班子与分管所队室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活动。

二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牵头,对孟海生、宋家康、章燕三人和富水森林派出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整改落实结果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6、党员发展滞后。试马森林公安派出所支部2015年以来没有发展党员,队伍老化,党内缺乏新鲜血液,党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费收缴不及时,富水森林公安派出所党费收缴不及时,2018年11月无收缴记录。

一是由总支书记刘方贵牵头,制定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按时收缴党费。

二是由总支书记刘方贵牵头,督促试马森林派出所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三是将党员发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四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牵头,对试马森林派出所、富水森林派出所开展一次组织谈话。

五是整改落实结果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7、监督执纪宽松软。干部管理不严,在对干部处理上问责力度小,对个别不遵守纪律、执行力差的干部没有真正执纪问责,警示教育效果不佳;谈话中有干部反映到基层站所调研指导工作少,与基层站所联系沟通不够。

一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牵头,常态化监督检查局机关和5个森林派出所的干警警容风纪,上班情况,工作情况,有效转变干警作风,塑造勤政廉洁的公安形象。

二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牵头,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实行一案双查。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基层单位存在跨年度报销财务账问题,赵川森林公安派出所2016年报销2013年值班补助和2014年节假日补助,跨度达两年时间。

一是由局长徐宏玉牵头,修改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由局长徐宏玉牵头,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由赵川森林派出所写出情况说明。

()脱贫攻坚方面

9、帮扶工作不严不实。驻村纪律不严,帮扶干部段永辉2018年11月6日至12月17日没有签到,未注明原因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帮扶措施不精准,个别帮扶干部未针对贫困户实际因户施策,帮扶工作仅停留在完善卡表册上,帮扶效果不明显,帮扶干部宋家康包扶贫困户高长成因病致贫,帮扶措施内未显示健康扶贫措施。档案资料不规范,个别贫困户记实薄缺少教育扶贫补助单据,帮扶干部刘方贵包扶贫困户蔺天禄纪实薄村档案与户档案收入部分不一致;部分农合疗报销发票未在纪实薄规范粘贴。

一是段永辉不是我单位帮扶干部。

二是由局长徐宏玉牵头,副局长田绵泓协助,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深入研究帮扶工作,做到精准施策,教育引导。严格要求全体帮扶干部,针对帮扶工作实际情况,实行一户一册,完善帮扶措施并逐人审核。

三是驻村工作队要对全体帮扶干部填写的记实手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由局纪检组长齐来林牵头,对宋家康、刘方贵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写出个人认识材料。

10、整改问题不坚决。2018年11月22日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指出县森林公安局包扶的湘河社区存在“两房”建设问题,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时限为2018年11月25日,但落实整改措施不力,实际兑付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夯实驻村工作队责任。

二是加强与镇、村及相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11、对投入的扶贫资金监管不力。2017年县森林公安局向包扶的湘河社区投入了5万元扶贫资金,用于中华蜂养殖合作社发展脱贫产业,事实上该合作社无营业执照、无开户许可证、无项目工程验收意见书,产业扶贫资金未发挥效益,流失风险隐患大。

一是收回拨付的5万元扶贫资金,待2019年该产业合作社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

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对包扶村拨付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

三、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共移交问题线索3件。截止目前已核查处置3起,初核了结3起,立案0起,约谈1人。

1、关于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大额经费慰问困难职工的问题。

巡察组在查阅森林公安局2017年3月第二册5号账务凭证时发现,县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3月7日支付我局特困民警慰问金1万元,票据显示领款人是我局民警谢军,审核签发人是徐宏玉。按照有关规定,特困职工慰问金应从单位工会账务中支出,而此笔慰问金从单位经费中列支且数额较大,救助程序不规范,没有个人申请,没有上会研究,超出慰问困难职工不超过2000元标准的规定。

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2016年11月1日,接省森林公安局通知,要求市森林公安局上报一名全市特困民警,经层级申报,陕西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确定我市商南县森林公安局谢军为特困民警。随后陕西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通过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给商洛市森林公安局下拨谢军同志特困民警慰问金1万元,该慰问金于2017年1月18日由商洛市森林公安局财务通过财政专户拨付给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发放谢军本人。因省森林公安局未给市森林公安局下发配套文件,工作联系均为电话方式,所以无法给商南县森林公安局提供相应文件。故由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出示书面情况说明。鉴于以上情况,对此件予以了结。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巡察组在查阅森林公安局2018年4月20号账务凭证时发现森林公安局试马派出所所长黄海林报销差旅费285元,其中,镇内下乡3天报销伙食补助费45元,2018年3月19日至21日到商州开会3天报销伙食补助费计240元,巡察组在报销单据中未发现会议通知文件。

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由纪检组长齐来林任组长,对试马森林派出所2018年4月20号报销账务凭证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鉴于以上情况,一是责令黄海林退还违规报销80元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对黄海林同志警示谈话后此件予以了结。

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巡察组在查阅森林公安局2018年7月8号账务凭证时发现,森林公安局试马派出所所长黄海林于2018年5月8日到西安参加相关法制业务培训,会议通知食宿统一安排,由省上负责。报销票据显示黄海林报销差旅费4天400元,交通费123.5元,共计523.5元,按规定只能报销来回路途伙食补助200元和交通费123.5元,超标准报销200元。

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由纪检组长齐来林任组长,对试马森林派出所2018年7月8号账务凭证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鉴于以上情况,一是责令黄海林退还超标准报销200元差旅费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对黄海林同志警示谈话后此件予以了结。

四、保持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班子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局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长切实负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强化担当精神,旗帜鲜明配合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4-6372110。

 

                                                                                商南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5月22日

浏览 (342) | 发布人: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