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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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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于:2021-01-22 09:53:44    来源:    文字:【】【】【

   

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2019年6月4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对商南县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2019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对商南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商南字[2019]123号),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及时将反馈意见交办到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落实部门,严格执行整改工作进展周报告制度,定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通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二、夯实责任,严格标准,扎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

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共反馈商南县6个方面20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17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重视不够,学习传达不及时、不深入,对上级工作部署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在2014年2016年县委常委会研究环保方案的议题7次,2015年没有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等,纳入县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年,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学习8次,2020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5次,开展专题学习3次,县委中心组学习3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议题5次,组织学习3次。二是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县委、县政府坚持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列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严格落实每个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及时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县委共召开22次常委会,研究重点事项120余项,其中研究生态环保议题11个。三是精心筹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秦岭生态环保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及前期准备工作已于2020年春节前准备到位,原定于利用春节收假后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期间召开,受疫情影响,已向市纪委及市委组织部报备,经批准并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对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深刻、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天鹿生态养老产业项目、富水镇幸福小区项目等违法建筑的整改推进迟缓。

(1)对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深刻、不全面、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秦岭区域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期间,天鹿生态养老产业建设项目被省专班列为违建别墅整治范围。根据省市专班要求,我县抽调发改、财政、资源、住建、司法等单位人员组成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整治任务,逐一攻克难点,全力加快整治步伐。一是依法查处了违建别墅问题,对33栋33套房屋依法没收并清核移交,实现资产收归国有。二是县纪委监委、审计、统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及的35栋35套房屋(含2栋2套拆迁回迁房)逐一查清每栋房屋的投资主体、建房时间、资金来源、销售等基本情况。三是按照合法取得土地有偿收回的要求,县政府对项目涉及的39.67亩土地,按照市场评估价签订了有偿收回协议,完成了土地收回。四是由天鹿生态农业公司(秦东集团)和县文旅公司,按三方评估结果兑付了项目涉及的33栋房屋主体、土地和装修三部分补偿资金,彻底厘清了国有资产与私人建房户之间的关系,为没收资产处置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按照“公共事业+养老”的要求,将27栋房屋由县文旅公司用于养老事业,将6栋房屋分别用于县茶业局、县电商中心办公。养老公司已运营,单位已入住办公。六是对项目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规划验线、消防检测、建筑质量安全鉴定等相关手续进行了完善补充,对不动产进行了登记,分三块办理了不动产证书。七是对项目监管不力的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八是对整改销号后的资产监管、利用运营、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等工作专题安排部署,并以文件(商南秦岭办函〔2020〕19号)明确了相关部门后续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问题反弹。该问题已整治到位并于2020年3月30日经市秦岭违建整治工作专班验收销号(整治专班办〔2020〕6号)。

(2)富水幸福小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个违规建筑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2个违规建筑在2018年8月专项整治期间由市专班交办我县。由于法人涉案,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我县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专班申请延期销号,并经市专班同意(整治专班办〔2019〕63号)。2020年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专班加快违建整治工作要求,由县资源局牵头,再次完善了彻底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对2处违规建筑彻底进行查处,并按照规定进行了罚款和没收,对没收违规建筑进行了清核和移交。二是联合调查组对幸福小区108户移民搬迁户逐一核查建档。三是按照资产处置利用方案,将没收资产分别划拨给县残联、县民政局和富水镇政府,并签订了运营管理协议,确保没收资产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和利用。四是及时完善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筑质量安全鉴定等相关手续,实现没收资产合规合法。五是对2个违建项目监管不力的27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六是压实后续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目前,2个违规建筑于2020年3月30日已整改到位并经市秦岭违建整治工作专班验收销号(整治专班办〔2020〕7号)。

3.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还有差距,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还不到位。

(1)城关街道办曹营村(县河水库上游国家重点水源保护区)存在开采矿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就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责令两家采矿企业暂停一切开采作业,并对开采区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新更换了水源保护区防护网、警示牌等保护设施,对水源地进行更加全面、更加严格、更加规范的隔离保护。二是由县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企业采矿手续、水土保持方案及落实情况、环评手续及水质污染、林地手续及植被恢复情况、是否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家采矿企业矿权均位于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外,相关手续齐全,县河水库水质符合国家城市饮用水水质标准,矿权延续程序合法。目前,县政府已将核实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纪委及有关部门,已经市资源局销号。三是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批,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和监测,确保水源地生态安全。

(2)城关街道办曹营村倾倒建筑垃圾和香菇大棚面源污染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的倾倒建筑垃圾和香菇大棚面源污染,城关街道办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集中清理;制定《商南县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曹营村二类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制作34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防控措施警示牌,加大农业生产废弃物排查整治;结合“五美庭院”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水源地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态状况及时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上游良好生态环境。

(3)农家乐整体布局和管理不够规范,金丝峡景区农家乐乱搭乱建,面源治污能力不足,整体布局凌乱,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结合全市秦岭生态旅游规划,编制了《商南县秦岭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专项规划》,把农家乐规划作为重要章节纳入,进一步规范农家乐布局、标准、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要求;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由县文旅局牵头,联合组织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金丝峡镇、十里坪镇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三是在金丝峡景区南门、北门各规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水污染。

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到位,县直部门和镇办不能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有效宣传,广大群众环保意识不强,未形成环保行为自觉,镇办、城区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

整改情况: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讲话、开设专栏、摆放展板、悬挂横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和组织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曝光了一批污染环境、违法乱建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典型案例,带动和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牢生态环保理念。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五美庭院”创建及老旧小区改造,引导群众规范堆放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镇办、城区垃圾。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守护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大型环境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设置展板42处,悬挂各类宣传标语3000余条,出动流动宣传550余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5000余条。同时,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乡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我省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方面

5.制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虽然县上制定了《商南县秦岭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但考核细则、追责问责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生态补偿办法》、产业负面清单等相关制度缺乏依据,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给综合执法带来一定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商南县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五条措施》《商南县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印发了考核办法、追责问责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和《商南县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对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参照省市《规划》,及时修订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商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三是参照中央和省委产业指导意见,加快制定我县产业负面清单及管控要求,已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编制。目前,已完成《商南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初审。四是开展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文旅、林业等部门,加大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执法力度,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管理,对排查发现的相关珍贵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放生,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

6.落实法规制度还有差距,职能部门和镇办监管执法不经常,执法力度不强,未形成合力。过风楼镇柳树湾村河道修建厕所等现象依然存在。

(1)落实法规制度还有差距,职能部门和镇办监管执法不经常,执法力度不强,未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172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商办字〔2019〕153号)精神,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商南办字〔2019〕141号),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2019年12月12日,为了深入推进改革进程,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的通知》,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明措施,建立目标任务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工作进度清单,限期报送工作进度,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各项改革落实落细,扎实推进。二是围绕乱搭乱建、乱排乱放、乱采乱挖、乱采乱伐、乱捕乱猎等重点环境破坏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镇办基础执法作用,加大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巡察检查力度。

(2)过风楼镇柳树湾村河道修建厕所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由县水利局牵头,过风楼镇、县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对反馈的河道修建厕所进行了依法拆除,同时对丹江等主要河道修建厕所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发现的其他4处河道修建厕所依法拆除到位;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7.干部对工作缺乏责任担当导致个别环保突出问题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城周建筑工地、城区老街道尘土飞扬,街道烧烤烟雾缭绕、个别群众院落散煤随意堆放,粉尘扬尘直接影响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多年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和 “三定”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镇办环保责任,各部门、镇办落实人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环保责任,确保环境保护责任到人,工作全面落实。二是由县住建局牵头,按照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全县在建的大型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县城管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加大对渣土车检查执法力度,扎实做好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市政部门采取施工洒水、建立遮挡围栏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市政建设扬尘治理力度。三是结合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散煤治理,实施能源替代工程,提升空气质量。2019年商南县空气优良天数为311天,优良率为85.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3,2020年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为168天,超出同期28天。四是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实现污水截污纳网和雨污分流,积极实施污水处理扩容提升工程。目前,全县垃圾污水PPP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和招投标工作,近期将全面动工建设。将于2020年12月前整改到位。

(三)“党委、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方面

8.政治站位还不高。少数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还没有真正把生态环保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工作上还存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没有做到亲自抓、亲自管,没有抓紧、抓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来抓,在制定2019年度考核指标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工作的指标权重,增设“秦岭生态环保工作和成效”和“秦岭生态气候监测网站”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三是根据镇办、部门不同的职能定位,分类设置工作指标任务,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小、落细、落实。

9.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职能部门和镇办绿色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履行生态环保职责不到位。县城塔坡公园前聚贤小区旁边存在常年堆积生活垃圾及鸿福养殖场等畜禽养殖污染未得到彻底整治。

(1)个别职能部门和镇办绿色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履行生态环保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教训,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分别建立台账,细化整改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本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负总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县城塔坡公园前聚贤小区旁边存在常年堆积生活垃圾。

整改情况:针对县城塔坡聚贤小区堆放大量垃圾问题,立即成立垃圾清理工作组,对堆放垃圾全面彻底清运。同时,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行环境卫生“四包”责任日常监督,城管部门、城关街道办按照卫生责任区要求,落实日常监管和清理工作。

(3)鸿福养殖场等畜禽污染未得到彻底整治。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商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商南政办发〔2017〕166号)规定,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督促养殖场将存栏畜禽予以销售或转场至适养区养殖场,并关停养殖场,彻底消除污染源。二是已督促该养殖场将所有粪污清理干净,并喷洒除臭剂,消除脏乱差现象。三是由县环境局对该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予以查处,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

10.工作责任落不实,个别镇办、部门负责人没有较好的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工作安排部署缺少研究,宏观安排多,细化研究少。试马镇水库城区居民饮用水源存在饮水污染问题;城区及农村生活垃圾乱堆、生活污水乱排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各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环保主体责任,实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肃追责问题,深入查处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等行为,进一步夯实各部门、镇办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工作落实,确保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将反馈意见(问题)交办至各部门、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明确镇办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反馈问题深入研究,扎实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下沉一线亲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整改取得实效。

(1)试马镇水库城区居民饮用水源存在饮水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水利局牵头,县环境局、试马镇配合在饮用水源地设立保护标志和警示牌,组织人员及时对水库水面漂浮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打捞清理,确保水质安全。二是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依法对水库游船等游乐设施进行了取缔,并会同县资源、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周边乱搭乱建、乱挖乱采、养殖场污染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和水质安全。三是将试马镇水库作为重点饮用水源地之一,加大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执法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2)城区及农村生活垃圾乱堆、生活污水乱排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商南县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户收集、村运输、镇处理”的模式集中处理农村垃圾,建设垃圾热解气化站2座,垃圾中转站10个,配备270名环卫工和1281名保洁员,配齐镇办环卫设施。二是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场二期扩建PPP项目,将城区周边村庄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落实“河长制”“田长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检查,消除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及养殖粪污直排污染河流、农田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通报、投诉举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曝光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不文明行为。四是以“三城联创”为载体,通过创建清洁示范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推动,形成人人爱干净、户户讲文明的生活习惯。五是严格落实卫生责任区管理责任,督查环卫工作人员做好垃圾清理和运输。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引导城区居民规范垃圾投放。

(四)“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方面

11.问责追责不严厉。生态环保领域案件查处,运用通报批评、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多,党纪政务处分的少,问责的力度还不大,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警示震慑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专业化水平。二是健全执纪审查制度。制定《商南县监察委员会与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修订审查调查文书和“12+3”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书140多种,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确保生态环保领域案件查处程序到位、问责追责到位。三是从严问责追责。2019年线索处置379件,立案146件,处分129人,其中乡科级17人;其中查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问题27件28人,处分26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肃查处了魏伟、袁渤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2020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8件11人,对4名失职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受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0件,初核了结4件,立案3件,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次,谈话提醒1人次。四是对市委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快查快处。移交的5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查处。

1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主动监督不够。全县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案件,绝大多数都属于行政执法机关、公检法移送和上级交办案件,主动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处置。2019年12月24日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推进会议,对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八个了之”、脱贫攻坚等问题线索查办进行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线索限期处置到位。二是创新监督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巡察督查、举报投诉等途径,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三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启动来访接待信息化建设,制定《商南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2019年受理信访举报103件。四是加快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派驻10个纪检监察组,选优配强纪检监察组组长,实现对54个县直部门监督全覆盖。

13.执纪监督不精准,县纪委监委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重点过多的放在了项目审批手续等方面,监督方法简单,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存在重事后追责、轻事前监督的问题。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把握不准,督促环保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监督的少、问责的少。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巡察组建设和监察职能向镇办延伸,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履盖,督促环保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目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组、镇办派出监察组已经成立,人员配备基本到位。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扣重要节点、关键岗位,持续加强监督,根据市纪委《季度监督工作要点》,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将生态环保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持续传导责任压力。三是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深入开展胡传祥、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监督再监督”的工作要求,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职能部门履职不够,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对工作重视不够,对自身职责职能定位不准,履职不到位。一些部门在项目审批上没有严格从源头上进行杜绝,存在监管盲区,以至于在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后,反馈移交10个违规建筑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有踢皮球现象;缺乏责任担当,监督检查不经常、不够到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动作迟缓、仍然有欠账。

整改情况:一是环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民主生活会,做好问题查找整改工作。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环保政策文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县委编办已将各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印发,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已经在各部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三是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批,从项目备案、用地、规划、选址、环评等源头出发,依据《环保法》《土地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联审联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根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是加大执法力度,2019年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5次,检查企业160家,立案19家,处罚16家,使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家;查封1家,移送公安1家,停产整治2家,按日连续处罚1家,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290余次,检查企业71家,针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4家,处理信访投诉21件,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功能持续提升。五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天鹿生态养老产业建设项目、幸福小区及残疾人康复中心等3个违规建筑整治力度,目前3个违规建筑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秦岭违建专项整治移交我县的10个违规建筑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

(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5.问题排查不全面,“五乱”问题治理进展比较缓慢,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建筑整治不够彻底,畜禽养殖污染现象仍然存在。河道采砂行为还需不断规范,个别群众偷挖盗采现象尚未彻底禁止。

(1)问题排查不全面,“五乱”问题治理进展比较缓慢。

整改情况:2018年8月至11月,我县开展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发现“五乱”问题50个,通过各责任部门扎实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市专班验收销号。2019年以来,“五乱”各牵头部门及市专班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再次深入排查整改。目前,各问题均已整改销号,未发现有问题反弹。

(2)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建筑整治不够彻底,畜禽养殖污染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对全县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并结合省审计厅审计反馈以及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要求,再次进行排查整改,研究制定了《畜禽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河道采砂行为还需不断规范,个别群众偷挖盗采现象尚未彻底禁止。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河长制,制定了《商南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编制印发了《商南县河道采砂规划》,实行城投公司统一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督促采砂企业规范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偷采乱采等违法行为。

16.整改销号不彻底。“五乱”问题仍多处存在,丹江流域河道砂石乱堆乱放等。

(1)“五乱”问题仍多处存在,“50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仍有一个未销号,有的已销号问题整改标准不高”、“省委环保督查反馈的23个共性问题,还有6个正在整改,1个申请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五乱”问题由各牵头部门对已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并结合市专班“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进行了再次深入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县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9项,其余4项将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将省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督办事项,加强日常督办督查工作,第一时间将问题交办至各整改责任单位,签订交办书,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结合2020年生态环保工作要点,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再次“回头看”,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丹江流域河道砂石乱堆乱放。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牵头,扎实开展河道“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对丹江河道发现砂石乱堆乱放进行了集中清理覆平,并按照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确保丹江河道正常行洪和水质安全。

(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方面

17.个别规划滞后,法规制度制定行动迟缓。县上的生态环境治理规划《中长期规划》2018年才成稿,对制度执行上没有刚性要求,约束力不强;存在死角死面整治不到位,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城区的烧烤,春节群众燃放鞭炮等不能彻底治理。

整改情况:一是《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并组织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将《条例》及重点保护区域图印发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进行讨论并反馈修改意见;配合省市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完善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待省市相关规划出台后,参照省市相关规划要求,及时做好我县相关规划、实施方案修订及编制实施,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编制印发。三是制定印发了《商南县铁腕治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商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商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攻坚方案》和《商南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通过采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六大措施,定期开展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等专项执法检查。四是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局、县公安局、城关街道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塔坡、滨河路等烧烤油烟污染严重区域,展开联合执法检查,做好夜市烧烤油烟污染治理。五是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扎实做好烟花爆竹非法制造、销售检查执法,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常态化开展烟花鞭竹禁燃执法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18.县级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县财政列支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丹江污染防治、环境治理工程等工程,资金投入与环保工程还显不足。环保部门国家规定“每年要将生态转移资金的5%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没有全部做到。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每年不少于1000万的要求,足额落实县级环保专项资金,2019年县域环境保护资金达到10366.6万元,2020年上半年县域环境保护资金达到5150万元。二是为各镇办配备环卫设备、安排了保洁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对下划的资金进行全程追踪,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落实每年要将生态转移资金的5%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求,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国家重点生态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223万元的5%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461.15万元拨付到位。

19.机制体系不健全,工作职能难以落实。新开岭保护区没有机构、人员,使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职能难以落实;县秦岭办没有机构编制,仅加挂在县发改局,在工作中协调、日常监管等方面运行不畅,工作疲于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县发改局、林业局对照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及时向县委编办申请建议增设机构和人员。结合《商南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意见》(讨论稿),进一步明确了撤销“商南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和“商南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组建“商南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加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新开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牌子,正科级规格,全额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隶属商南县林业局管理。待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并报经市委编办批准后实施。二是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商洛市市县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19〕147号)和市委编办《县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设置框架》精神,拟定了《商南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意见》(讨论稿),进一步明确:新设“秦岭生态保护中心”,副科级规格,全额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隶属商南县发展改革局管理,具体负责秦岭生态保护职责。目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机构已挂牌设立,人员均已到位。

20.联动机制尚有欠缺。少数部门和镇办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会商研判、督察督办等方面,存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现象,缺乏有效联动配合,整体工作合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秦岭办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印发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级”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对全县第四级网格员进行了再次梳理培训,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对接,全面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共同监管、联合执法、齐抓共管良好保护工作机制。三是结合省秦岭办疑似图斑核查工作,组织县资源、林业、水利、环境等部门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

三、强化举措,紧盯任务,加快推进后序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督促牵头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快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实施问题销号,全面加快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步伐,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常治长效,确保所有问题清仓销号,持之以恒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对未整改到位的相关问题,再次逐一交办至各分管县级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领导包抓、一个整改方案和一个整改工作专班的整改推进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如期高质量整改并销号。二是扎实巩固整治成效。积极做好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和整改问题“回头看”及“五乱”排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网格监管、部门督促执法、信访举报等方式,常态化抓实抓好排查、整治和后续日常监管,确保各类问题彻底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积极学习省市《规划》,对标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类规划相衔接、相融合,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时限印发实施,确保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科学有效做好保护工作。四是健全工作机制体制。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和人员设置,调整精干人员充实镇办和部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建立专项考核、督查检查、 追责问效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既有责任分工,又有协作推进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工作体制机制,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良好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6373219

邮政信箱:商南县发展改革局(县秦岭办)

邮 编:726300

电子邮箱: 1012315382@qq.com

中共商南县委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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