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十九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十九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全体干部把整改任务扛在肩上,倒排时间、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销号推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督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期召开县妇联巡察整改专题分析研判会议,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整改佐证材料收集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有效促进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1个方面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本原因,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新的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5项,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平时工作进行结合,增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还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仅停留在传达文件精神、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等形式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深思细研,学懂弄通做实上有欠缺。学风不端正,对干部学习情况疏于检查督查,2名干部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研讨材料照抄照搬,2名干部的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材料从网上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全年学习安排,完善了《县妇联理论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7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每名干部撰写研讨材料1篇,干部人均撰写学习笔记5000字,开展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宣讲3次,撰写学习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感言7篇,提高了妇联干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对研讨材料照抄照搬和从网上抄袭的2名干部,在干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修订完善了《县妇联理论学习制度》,增加了撰写研讨交流材料和心得体会不得照搬照抄网络文章。单位不定期开展抽查,一经发现抄袭现象,责令当事人重新撰写,并在干部会议上进行自我批评等内容,提升了学习的质量和实效。四是加强对学习情况的检查督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学法用法、党规党纪测试各1次,测试成绩优秀,检验了干部的学习质量。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要求不够有力。2021年以来,县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活动只有4次。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树三秦最美家庭1户、三秦最美书香家庭2户、市级最美家庭8户、市级五好家庭3户,引导了广大妇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二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举办家风故事分享会,妇女干部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邀请11名最美家庭、清廉家庭代表讲述家庭故事,弘扬清风正气;开展“我心向廉”实践教育活动,组织100余名妇女干部参观商南县家风馆,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以“单位+家庭”合力筑牢廉洁“双”防线。三是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表彰大会,表彰“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共52户,引导广大家庭建设好家庭。四是在“5.15”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会,呼吁家长们以身作则,用行动陪伴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
(1)统筹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工作缺乏创新,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开展工作。每年仅是按部就班地对困难妇女儿童慰问、救助和开展“三八”妇女节等活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理清工作思路,推动了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创新开展“庭院+”工程,打造一批“庭院+”工作典型。二是创新开展“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开课启动仪式,为全县39名女童保护讲师颁发了女童保护讲师团队旗,为319名儿童讲授了8节“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并发放儿童防性侵手册学生版319本。三是创新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制定的工作方案在全市妇联系统推广,商洛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抓妇联工作落实不够主动。没有紧扣妇联工作特点主动研究工作,会议较多是组织学习,2022年县妇联召开会议160次,其中学习文件和传达会议精神134次,安排妇联业务工作仅14次。
整改情况:紧扣妇联工作实际,通过周一例会或者召开专题会议主动研究谋划妇联业务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安排部署妇联业务工作会议23次,切实推动了妇联业务工作的开展。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职能弱化。主要通过受理信访和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了解困难妇女群众情况,联系妇女群众渠道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妇女议事会试点10个,健全完善了《妇女议事会制度》,通过妇女议事,更全面地掌握了妇女群众的需求。二是在村(社区)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农村妇女数字素养现状情况问卷调查2次,更好地了解了妇女群众的服务需求。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能发挥不充分。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在偏远村、企业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宣传较少,受众覆盖面小。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二是组织各级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利用会议、入户走访、下乡调研等方式,深入企业、偏远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76场次,开展“11.25”反家暴宣传12场次,开展“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了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服务妇女群众意识不够强。深入基层与妇女群众面对面交流少,对新形势下基层妇女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发展需求掌握不多、解决不够及时,对生活困难、留守、流动、残疾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走访关爱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深入基层调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金丝峡镇、清油河镇、富水镇、赵川镇等镇,就妇女维权和妇女在乡村振兴中作用发挥等问题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2篇。二是制定了《县妇联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坚持常态化深入妇女群众中调研,了解妇女群众的需求。三是开展妇女儿童及家庭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涉及10个镇(办)、128个村(社区),44626个儿童、88898个妇女,共排查出有家暴行为或隐患家庭6个,通过法律援助调解解决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困难帮扶力度不大。争取“春蕾计划”“两癌”救助等项目资金力度不大,其中2020年至2022年“两癌”救助资金逐年减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春蕾女童、春蕾阳光助学金发放工作,2023年为我县32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53220元。二是利用2023年99公益日,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捐资助学,为困境妇女儿童筹集关爱资金17171.68元,扩大了“春蕾计划”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加大了对“两癌”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2023年共为24名“两癌”患者发放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24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不深入。一是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短板。缺少有一技之长的巾帼志愿者,尤其是维权、家教、科普等项目的巾帼志愿者较少。
整改情况:加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成立了巾帼维权、巾帼家庭教育、巾帼科普志愿服务队,招募维权志愿者20名、家庭教育志愿者18名、科普志愿者22名。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活动不经常。巾帼志愿服务队主要是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的专题活动开展活动,志愿者平时主动参与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巾帼志愿服务现状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二是健全了志愿服务的招募、培训、评选表彰等机制,建立了《商南县妇联巾帼志愿者管理制度(试行)》,调动了巾帼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服务领域不宽泛。志愿服务主要局限在关心关爱活动方面,在家庭暴力维权、弱势群体医疗服务等方面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拓展了巾帼志愿者服务领域,紧紧围绕法律维权、弱势群体医疗服务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2场次,为群众提供家庭教育、妇女儿童维权等咨询服务120余人次,发放《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联合县妇计中心妇联赴十里坪镇、富水镇、青山镇、东兴社区、南大街社区等镇村开展妇女健康知识培训和义诊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4)对基层妇女儿童阵地缺乏监管。对妇女儿童之家只建不管,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妇女儿童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城关街道文明路社区妇女儿童之家长期闲置,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只有制度牌子,配备的电脑、电视、打印机等基本设施被挪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二是深入文明路社区、前川社区、太吉河社区等妇女儿童之家督导调研,针对妇女儿童之家基本设施被挪用和长期闲置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基本设施已物归原位,各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开展了图书借阅、家风家教、维权知识宣传、妇女儿童关爱等服务活动8场次,提升了阵地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5)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有欠缺。县妇联在落实“招商引资争先年”活动要求不够主动,工作滞后。截至5月底,招商引资工作没有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力度,积极与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联翔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对接,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已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二是继续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优势,加强与女企业家的交流,积极宣传商南区位优势、投资环境、引资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女性优质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推进妇联改革不够有效。
(1)没有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改革指示精神。2020年以来,没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指示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将定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指示精神,列进了《县妇联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整改以来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2次,每名干部撰写研讨材料2篇,深化了对妇联组织改革的认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推动妇联改革力度不大,创新举措不多,成效不够明显。基层组织覆盖不全面,“两新”组织没有组建妇女组织;阵地建设缺失,大部分村(社区)妇联没有办公场所,“缺组织、缺人员、缺阵地、缺经费”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整改情况:一是在“两新”组织新建妇联组织,新建快递行业妇联3个,社会组织妇联1个,扩大了组织覆盖面。二是根据《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妇联工作经费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统筹解决,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或工作需要逐步增加。三是全县128个村(社区)已配备妇联主席128人,副主席244人,执委2082人。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不规范,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没有标定密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县妇联保密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涉密资料无大小”的防范意识。二是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管理要求,设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2023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安排》2个文件为“内部文件注意保密”,加强了对保密文件的管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没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商南县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从严意识形态管控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文件。班子成员2020年—2022年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商南县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从严意识形态管控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文件,加强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拟定了《县妇联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从严意识形态管控的实施意见》《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十九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严格。运用新媒体宣传不主动,商南县妇联官方头条号和微博公众号信息更新滞后,最新消息分别是2018年5月17日和2020年3月24日。
整改情况:一是在省妇联官网、商南信息、商南宣传、商南党员之家、商南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60余篇,为妇女群众进行了正确的舆论引导。二是按照县委网信办工作要求,停用了商南县妇联官方头条号和微博公众号,并于2023年10月26日办理了注销手续。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文山会海现象较为突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机械化、简单化,习惯于作“传声筒”,以会议贯彻会议,把会议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会议泛滥,质量不高,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严重脱节。县妇联2020年共召开各种会议171次,平均一周召开4次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制定了《县妇联会议计划管理制度》,严控会议数量、规模、时间,推行“多会合一”,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二是坚持周一例会制度,每周一研究安排重要工作,2023年共召开会议76次,减少了开会次数。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财务票据审批不严格。收款收据未盖公章、同笔资金大小写不一致、使用已禁止使用的发票、虚开发票、票据无领导签字、差旅费报销没有出差审批单、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票据不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财务票据自查工作,共查出收款收据未盖公章、同笔资金大小写不一致、使用已禁止使用的发票、虚开发票、票据无领导签字、差旅费报销没有出差审批单、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票据不全等问题8笔,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修订完善了《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批报销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所有票据手续均齐全。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巡察整改以来,报销差旅费均附有出差审批单和报销票据。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21年购置的4台联想电脑、1台打印机和3套桌椅没有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建立了《县妇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清查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对2021年购置的4台联想电脑、1台打印机和3套桌椅进行了固定资产补登入账。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不够民主,班子成员沟通不够,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充分,有“一言堂”的倾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彻底,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研究重大事项运行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重大问题的沟通交流,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等重大议题,做到了班子成员会前加强沟通形成议题方案、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二是制定了《县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三是严格遵循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在讨论县妇联换届、家教中心和维权中心项目经费使用、干部职级晋升、商洛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各类先进评选等事项时,做到了分管领导先提出提议事项,其他人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对于集体讨论和表决的具体内容详细记录,确保了决策事件的民主。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8.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三定”方案设置有一个综合办公室,至今未任命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学习了县妇联“三定”方案,全体干部认真了解了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内设机构设置有一个综合办公室。二是召开班子扩大会,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民主研究确定1名干部担任县妇联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9.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1)基层组织不健全。县妇联贯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不到位,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没有按规定选举产生妇女工作委员会,非公经济组织也没有建立妇女组织,仅是明确1名干部负责妇女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商南县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10个镇(办)妇联,42个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妇联。二是在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中灵活多样建立妇联组织,建立企业妇联6个,社会组织妇联1个,扩大了组织覆盖面。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对人才队伍建设不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弱化虚化,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培训次数较少,2020—2022年每年只是举办1次全县妇联干部培训会。缺少法律专业人才,不能很好地处理一些复杂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妇联干部参加乡村女性人才、视频剪辑、电商直播等培训5期,提高了妇联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家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权能力提升等培训6期,开展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5次,提高了妇联干部的法律专业素养。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0.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边缘化。
(1)党支部凝心力向心力组织力不强。县妇联和团县委组成妇团党支部,自从2021年7月29日成立县妇联党小组和团县委党小组后,平时党组织活动以党小组形式召开,各自为政,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和教育等基本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妇团支部党组织生活计划一览表,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党员开展党性体检,全体党员体检合格;组织党员到县廉洁教育基地、清廉商南书画展、清廉商洛书画展参观学习3次,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心力向心力组织力。二是经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成立县妇联党支部,并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常态化开展集体学习,强化了党员的学习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党组织活动单一。党内活动多以传达会议精神、政治理论学习为主,方式方法单调、内容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进社区报到8人,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学习三秦楷模张淑珍1次,参观家风馆、赵川镇前坡岭革命纪念馆、碾子坪村红七十四师革命旧址3次,加强了党员的实践教育,丰富了支部活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参与社区联建活动不积极。县妇联未能按照要求参与南大街社区党建共建志愿服务活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党建共建社区调整到文明路社区,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了双报到,认领了岗位、承诺了办实事项目,为社区争取了家风馆运转经费1万元、赠送了洗衣液5箱50瓶、纸巾80盒、沁霏饮饮料1箱(100瓶)、俏妃卫生巾日用、夜用各1箱。二是联合文明路社区开展了“感悟家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习近平走进百姓家》读书分享会、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主题宣传、“矢志不渝跟党走 勇于担当开新局”迎七一主题党日、暑期“情系儿童健康,播撒爱心阳光”系列儿童关爱服务等活动4场次,加强了与社区的联系。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1. 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谨。
(1)征求意见不认真。县妇联2020年度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只向距离近的几个单位征求了意见,未按要求向镇(办)妇联等工作联系紧密的单位征求意见,并且设置的征求意见项目笼统空泛,无操作性和实用价值。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和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设置了十九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项目,通过上门纳谏、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邮件等方式发给10个镇(办)和42个县直属事业单位,共收到对县妇联班子意见建议4条,对县妇联班子成员意见建议2条,6条意见建议已分别纳入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了征求意见充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都是本年度县妇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改头换面内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开展了集中学习1次,谈心谈话6次,支部书记和党员围绕主题,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撰写了支部班子和党员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9篇,支部班子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审核,均符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持续用力,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关注,强化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
(二)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精准对标对表,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症结,织密制度笼子,补齐制度短板,巩固整改成效,努力形成以制度理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高效落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动妇联工作创新高效发展的抓手,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相结合,扎实开展创新创业、乡村振兴、妇女维权、妇儿关爱、巾帼志愿服务、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推动全县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914-6322229;邮政信箱:县委院内三楼316办公室,邮编:726300;电子邮箱:ss62876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