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严书强在负责金丝峡镇危房改造审核把关、资金兑付等工作期间,未实地审核,批准二郎庙村2010年、2011年两批次1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群众的申请,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挪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五保户建房支出。2018年4月严书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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