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资金不是“唐僧肉”
——商南县富水镇原湖田村虚报冒领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中央为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理想目标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的涉农工程。在当下,危房改造落实的情况尚存在一些差距,一些农村“两委会”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国家惠农资金当成了“唐僧肉”,有的中饱私囊,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改变用途,问题发人深省,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商南县富水镇原湖田村村委会主任马长海虚报冒领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0元,原本用于村民拆迁补偿,后又挪用作集体经费开支,就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的典型案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群众的举报中,马长海最终受到商南县纪委的纪律追究。
【违纪事实】
马长海,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程度,富水镇人。现住富水镇油坊岭社区7组。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原湖田村计划生育专干,2008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原湖田村村委会主任,2015年2月至今任油坊岭社区支部副书记。
没有拆迁补偿款就打起了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的主意.2012年7月,商南县富水镇原湖田村要修建该村7组通组水泥路,村民马小虎的房子正好挡住了去路,村上需要对拆除马小虎的两间土木结构房子及占用部分场地进行补偿。由于村、组拿不出钱对其补偿,水泥路工程被迫受阻停工。怎么办?村委会主任马长海在村两委会上提议,给马小虎申报一户201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用来弥补修路对其的赔偿.后村委会就完善相关材料给马小虎申请了一户94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马小虎拆迁、占地的补偿款就有了着落,马长海也被大家称为”能人”。
由于该笔补助资金兑付较晚,村民马小虎又要求及时补偿后才准修路施工,村委会只有想其他办法对其进行了经济补偿。
2014年
5月
28日
,以马小虎名义申报的94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兑付时,村委会就想办法将该资金直接打入了马长海的“一折通”账户,2014年7月,马长海将9400元上交村集体账户,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
富水镇原湖田村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9400元危房改造资金,原本用于村民修路拆迁补偿,最终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之(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规定。原湖田村委会主任马长海、现任油坊岭社区支部副书记马长海对上述违纪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忏悔实录】在办案中马长海多次重复说,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从村民小组组长、村文书、计划生育专干直到担任村委会主任,这一切是党组织培养关怀的结果,我很感激组织,我所犯下的错误对不起党,对不起群众信任。我长年从事农村工作,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和放松了学习,总认为把国家钱用于集体不是什么错误,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执行力度不够,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拍脑瓜决策。加上总觉得自己官小、职低,放松对自己的世界观改造,这次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主要是我们村“两委会”班子对惠农政策的理解和学习不够,做错了事,即使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村集体办事,用作了村集体经费开支,但没有想到这是违规违纪的。多次表态请党组织放心,我一定要真诚接受组织的处分,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吸取教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党的政策、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正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好村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不辜负组织的殷切希望。分析自己犯错误的原因主要是:
(一)不注重学习,放松了“三观”教育(人生观、思想观、价值观)。马长海生在农村又在农村工作,接受的教育少学习时间也不多,逐渐放松了自己党性修养,放松了自己“三观”改造,认为把国家钱用于集体不是什么错,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党章当规党纪意识不强,以至于酿成今天的错误。
(二)官本位思想作祟 。马长海在当地成长为一名“父母官”,在当地也算是一个说了算的“人物”。认为村委领导干部大都“一家独大”“一人独大”,村委干部俨然村里“家长”,农村一切事务,村委干部说了算,缺乏民主,错误在所难免。
(三)权力监督缺位。农村“政务公开”还没落到实处,农村一些重要事物依然由几个村委领导干部甚至村支书个人决定.没有专门的议事机构、程序和专门的民意代表、监督机构等,不想请示上级,不愿接受群众监督,权力逐渐失去监督,错误具有必然性。
【办案者说】村官,顾名思义是村一级干部,是最基层的公务人员,别看村官小,权力可不小。他们担负着党和政府相关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执行的重任,作用十分重要。党的各项惠农政策都是通过他们直接、间接兑现给广大群众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等惠农资金,是惠农政策“落地”的保障。涉及惠农政策的任何一分钱跑冒漏滴,都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影响到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可以说,他们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长期积累,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有可能由小变大,导致基层矛盾在一些关键点上凸显出来,影响社会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其危害性不容小视。预防此类违纪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广大村官明确:自己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一方面,让其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另一方面提升其科学管理村务工作的水平,使其做到“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
二要强化村务监督、管理。要强化村务监督、管理,并形成长效的村务检查机制。要深入各个农村进行专项检查,对村务财务状况进行逐月核查,并把检查情况定期通过村宣传栏等向村民予以公布。
三要加大对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的惩处力度。一方面,纪委、监察、检察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在危房改造领域内查处一批有影响力大案、要案。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