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县纪委对今年查处的1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发出了通报。这14起案件分别是:
湘河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王小康,2015年3月24日16时许以回县城参加3月25日下午召开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为由,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单位,3月26日上午11时才返回。王小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清油河镇团坪社区(原油坪村)支部书记明安军,在2012、2013、2014年“7.1”纪念活动中,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全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发放水壶、床单等纪念品。明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油河镇后湾村支部书记李富林,2011年7月在该村实施粮食沟口移民点建设中,以本村群众名义申请套取移民补助款;以宅基地场面超占附加费、占地费、设计规划费、落户费等名义向移民搬迁户乱收费,用于移民点工程建设支出。李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河镇莲花台村支书韩奎,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在任湘河镇莲花台村副主任兼文书期间,为本村某群众开具假证明,其妻收受该群众现金。韩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富水镇原湖田村委会主任马长海,2008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职期间,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危房改造户的手段,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务开支。马长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白浪镇财政所所长李靓,在2015年“五一”放假期间,没有专门安排财政所假期带值班,5月1日该所全天无人带值班,出现“空岗”问题。李靓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试马镇清泉村党支部书记李平,2005年4月至2015年2月任职期间,2012年12月11日私下与试马镇清泉村某群众(从事茶叶种植、加工)约定,挪用本应由该群众归还商南县清泉国帮绿茶专业合作社的资金6万元,用于个人归还购房借款,挪用超过3个月。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丝峡镇西湾村委会主任张宏山,2002年10月至今任职期间,2011年6月和2011年12月先后两次虚报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指标骗取惠农资金,用于鸭峰岩小区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11月,该村向群众乱收费。张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过风楼镇原梭子棚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学,2009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职期间,在兑付2012年度群众危房改造资金的工作中,对4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进行再次分配。高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赵川镇文化坪村村委会主任何道海,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职期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中违规操作,其父超标准享受危房改造款。何道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试马镇郭家垭村党支部书记张兴山,2006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职期间,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违规操作,克扣和套取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张兴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丝峡镇蒋家庄村原支部书记甘胜武,2012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子申报了原址新建危房改造分散户补助款,以村集体办公经费名义违规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甘胜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试马镇纸坊村村委会副主任凌贻海,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不符合享受太阳能热水器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父申报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凌贻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试马镇纸坊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健,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职期间,在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实施中把关不严,且自己违规多领一台;以运费等名义向群众集资,其中部分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王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上述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从政之德,着力打造崇廉尚实、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供稿:王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