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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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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作者:蔡满义    发布于:2016-01-27 09:49:44    来源:    文字:【】【】【

2015年,商南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80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55.17%。近期,该县纪委对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7起案件分别是:

1、金丝峡镇西湾村委会主任张宏山,2011年6月和12月两次虚报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指标,骗取惠农资金75800元用于村务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2、过风楼镇原梭子棚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学,2009年10月至2015年2月在兑付该村2012年度群众危房改造资金工作中,对4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13800元进行再次分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克扣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数退还群众。

3、富水镇王家楼村村支部书记路善海、村委会主任路善文,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利用职务便利,每人骗取国家补贴的价值20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1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原城关镇瓜山村党支部书记陈家升在任职期间,2011年和2014年以其女婿赵某、其女陈某的名义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94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过风楼镇县河口村监委会主任胡良政,2015年3月在低保分配发放工作中,违规分户施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湘河镇瓦窑岭村支部书记兼任村计生专干金军,2012年4月在为群众张某代缴社会抚养费过程中,非法占有张某现金2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青山镇吉亭村原村委会主任石国正,2012年至2015年11月以协调群众关系为由与企业签订聘用协议,以他人名义领取工资21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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