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刘善堂私自刻制25户贫困户印章用于完善香源食用菌合作社产业项目资金报账资料。2013年8月该村在实施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项目中,违规收取运费及装卸费,该村先后退还违规收取群众的费用。2018年6月刘善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私刻印章按照有关规定被销毁。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3-2020 商南县纪委监察网 陕ICP备110030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