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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青山社区15组组长刘伟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县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8-08-17 10:08:56    来源:    文字:【】【】【

 经查,刘伟成在担任青山社区15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占有集体林山流转资金6356元。20185月刘伟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退还至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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