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川镇维稳办主任兼司法所所长魏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魏栋在处理上级批转的群众反映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有关问题信访件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未见到信访人、没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情况下,主观认定信访人有安全住房,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并进行回复。后经技术鉴定,信访人房屋为C级危险性住房。魏栋在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2月25日,魏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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