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南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2015
年12月25日
中午,试马镇八龙村监委会主任兼村卫生室医生詹绪军在自己所办药店(位于八龙村五组)违规举办生日宴,收受亲属以外村民(含3户低保户)礼金6700元,
2016年
1月
12日
,试马镇纪委给予詹绪军党内警告处分,对所收礼金6700元予以收缴并退还村民本人。
2015
年12月14日
,城关街道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党员干部冯癸瑞和汤宏军到该办富家沟村调试安装户户通地面无线信号,中午参加了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周裕华和计生专干程庆贵2人在富兴路庆丰大酒店组织的公款宴请,共计消费364元,人均消费72.8元。
2016年
3月
31日
,商南县纪委分别给予冯癸瑞、汤宏军党内警告处分,同日城关街道办纪工委分别给予周裕华、程庆贵党内警告处分;对公款宴请的费用364元予以追缴,上缴财政。
该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2起典型案例为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和其他党规党纪,切实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着力打造崇廉拒腐、风清气正、为民务实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