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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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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12-23 17:35:09    来源:    文字:【】【】【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传导压力保持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压态势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15年12月25日中午,试马镇八龙村监委会主任兼村卫生室医生詹绪军在自己所办药店(位于八龙村五组)违规举办生日宴,收受亲属以外村民(含3户低保户)礼金6700元,2016年1月12日,试马镇纪委给予詹绪军党内警告处分,对所收礼金6700元予以收缴并退还村民本人

2、2015年12月14日,城关街道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冯癸瑞和汤宏军到该办富家沟村工作时,中午参加了该村在富兴路庆丰大酒店组织的公款宴请,共计消费364元,人均消费72.8元。2016年3月31日,县纪委给予冯癸瑞和汤宏军党内警告处分,由冯癸瑞和汤宏军二人承担参与宴请的消费145.6元;对公款宴请的费用364元予以追缴,上缴县财政。

3、2015年12月14日,城关街道办富家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周裕华、程庆贵(富家沟村计生专干)2人在富兴路庆丰大酒店用公款宴请为该村调试安装户户通地面无线信号的街道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干部冯某和汤某,共5人消费364元,人均消费72.8元。2016年3月11日,城关街道纪工委给予周裕华和程庆贵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二人消费的145.6元予以收缴并退还村财务。

当前,端午节日即将来临,预防和惩治节日腐败问题需要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上述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和其他党规党纪,切实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修廉政之德,着力打造崇廉尚实、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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