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传导压力,保持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压态势,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南县过风楼镇徐家店社区副支书柯昌龙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的问题。2011年至2014年12月,柯昌龙任原水利沟村村支书期间,该村于2013年8月至9月分两次购买了友缘西凤白酒两件,共计580元,猴王烟两条,共计180元,用于招待大柴沟口移民小区施工人员;2013年2月至12月分6次购买香烟共计798元,用于村上招待使用。柯昌龙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9月6日,商南县过风楼镇纪委给予柯昌龙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558元收缴镇财政。
2、商南县金丝峡镇梁家湾社区主任王诗强违规操办女儿出嫁事宜的问题。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王诗强任原金丝峡镇稻田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农历9月10日,王诗强在原稻田河村居住的家中办理女儿出嫁事宜,办酒席15桌,收受58户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950元(除1退休在家居住群众送100元礼金外,其余57户分别送礼金50元),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2016年10月17日,商南县纪委给予王诗强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2950元予以收缴县财政。
3、商南县试马镇纸坊村文书王锋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事宜的问题。2010年6月至2016年8月王锋任试马镇纸坊村委会委员、文书期间。2015年10月16日因超标准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问题被商南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4月23日,试马镇纸坊村文书王锋在家中为孙子举办“满月宴”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29人礼金3050元。在组织调查过程中,王峰已将此29人的礼金3050元全部退回本人。2016年8月15日,商南县纪委给予王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商南县过风楼镇原太平庄村村主任朱长安违规发放福利、用公款购买香烟的问题。1993年8月至2015年4月,朱长安任过风楼镇太平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购买茶叶40斤2000元、大米450公斤4104元、报销燃油费4000元,共计10104元,以“七•一”、春节慰问党员干部、组织干部考察等名义违规发放给村组干部、党员;2013年4月用集体资金购买毛尖茶4斤1400元、2014年用集体资金购买香烟3条310元,共计1710元,供村组干部会议使用。朱长安对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9月6日,过风楼镇纪委给予朱长安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1814元收缴镇财政。
以上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典型的顶风违纪问题,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和其他党规党纪,切实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着力打造崇廉尚实、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