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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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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政策与项目清单

作者:    发布于:2022-04-01 14:23:23    来源:    文字:【】【】【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我县2022年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的项目清单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全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标准:60元/亩。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农业农村局0914-6323388。

(二)项目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县城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机局制定补贴标准。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农业农村局0914-6323388。

(三)项目名称: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商南县范围内丹江口水库及莲花台水库搬迁安置人口。

补贴标准:600元/人/年。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水利局  0914-6372167

(四)项目名称:村干部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在职村干部。

补贴标准:村“一肩挑”的工资基数为3000元/月,村级正职(支部书记与主任分设的)工资基数为2600元/月,村级副职(包括副书记、专职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文书、监委会主任)工资基数为2200元/月。在确定工资基数的基础上实行“三岗十四级”岗位等级序列(详见《关于提高村干部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商南党建组发〔2021〕6号)文件),每升1个岗位等级增加补贴20元/月,最高增加280元/月。在工作年限确定岗位等级的基础上,全日制学历为大专的,岗位等级加1级,全日制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等级加2级;连续6次考核(半年1次)为优秀的,岗位等级加1级;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不重复计算),岗位等级加1级。工资基数的60%作为基础补贴,工资基数的40%作为绩效补贴。基础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工资基数*60%+岗位等级×20元;绩效补贴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标准为工资基数*40%*任职月份,对半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增发半年30%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扣罚半年30%绩效,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村干部全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罚全年40%绩效,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委组织部0914-6322252

(五)项目名称:新一轮退耕还林

补贴对象范围:2018年、2020年度已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退耕户。

补贴标准:2020年度第一次补助500元/亩,2018年度第三次补助400元/亩,2020年度第二次补助300元/亩。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林业局  0914-6362801

(六)项目名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对任正职9年即干满3届以上正常离职的、累计任村干部15年以上正常离职村(社区)干部。

补贴标准:对任正职9年即干满3届以上正常离职的、累计任村干部15年以上正常离职的均纳入补贴范围,即任正职9至14年的每年补助600元,任村干部15至19年的每年补助600元,任村干部20至24年的每年补助720元,任村干部25年以上的每年补助840元;累计任正职15至19年的每年补助840元,累计任正职20至24年的每年补助960元,累计任正职25年以上的每年补助1080元。对离任后又重新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取消已经审批的离任生活补贴,其离任后按离任村、社区干部有关生活补贴政策执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承担,年初纳入县财政预算,年终一次性拨付到各镇。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委组织部0914-6322252

(七)项目名称: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国家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补贴标准:13元/亩。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林业局   0914-6362801

(八)项目名称: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省级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补贴标准:4.75元/亩。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林业局   0914-6362801

(九)项目名称: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结合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0元/月/人。

补贴标准:城市每月按差额补助,电价补贴5元/月/户,取暖费1200元/年/户。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项目名称: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结合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30元/年/人。

补贴标准:农村A类400元/月/人、B类360元/月/人、C类240元/月/人。电价补贴5元/月/户,取暖费500元/年/户。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一)项目名称: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贴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800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438元/月/人,半护理特困人员263元/月/人,全自理特困人员175元/月/人,取暖费1200元/年/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二)项目名称: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贴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6300元/年/人;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438元/月/人,半护理特困人员263元/月/人,全自理特困人员175元/月/人,电价补贴5元/月/户,取暖费500元/年/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三)项目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商南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4级残疾人,以及非低保家庭中的1-4级贫困残疾人。

补贴标准:一级残疾80元/月/人,二级残疾50元/月/人,三四级残疾3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四)项目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商南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12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8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五)项目名称: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补贴标准:分散供养1000元/月/人,集中供养1400元/月/人,孤儿大学生140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十六)项目名称: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在职村(社区)干部。

补贴标准:农村(社区)在职的正职、副职(含文书)干部分别代缴农村养老保险金300元、200元,离任后取消养老保险补贴。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委组织部0914-6322252

(十七)项目名称: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补贴标准:75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十八)项目名称: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费

补贴对象范围:户籍在商南县辖区内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70-79周岁 50元/月; 80-89周岁100元/月; 90-99周岁 200元/月;100周岁以上 400元/月。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十九)项目名称: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各镇办残联每年选聘村级残协专职委员,开展本村残疾人工作。每个村选聘1名村残协专职委员,可以是有能力的残疾人,也可以是村干部兼任。

补贴标准:30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二十)项目名称: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具有商南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2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处于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50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二十一)项目名称: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补贴标准:118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二十二)项目名称: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家庭。

补贴标准:低收入家庭补贴租金216元/月/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补贴租金72元/月/户。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房产管理中心 0914-6321782

(二十三)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对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的对象,按照并发症鉴定等级由政府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扶助金。

补贴标准:一级400元/月/人,年度发放资金4800元;二级300元/月/人,年度发放资金3600元;三级200元/月/人,年度发放资金24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二十四)项目名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对本人户籍在我县,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政府给每人每月发放一定标准的扶助金。

补贴标准:49-5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450元/月/人,每年度5400元;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0元/月/人,每年度12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350元/月/人,每年度42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二十五)项目名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对本人为我县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奖励扶助金。二是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对本人为我县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现存一个女孩,年满55-59周岁的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奖励扶助金,满60周岁时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补贴标准:从申报年度起,100元/月/人,每年度12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二十六)项目名称: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10元/亩。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农业农村局0914-6323388

(二十七)项目名称: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补贴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五元,达到每人每月补助73.15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二十八)项目名称:残疾大学生及残疾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

补贴对象范围: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当年录取报到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补贴标准:残疾大学生本科生不高于5000元;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不高于4000元;大专生不高于30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二十九)项目名称: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补贴标准:上年度陕西省社会平均工资。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三十)项目名称: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补贴对象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本人为我县城镇居民,夫妻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可申请领取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补贴标准:106元/月/人(新标准待定)。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三十一)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补贴标准:100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三十二)项目名称:襄渝铁路民兵伤残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困难群众。

补贴标准:一级584元、二级467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三十三)项目名称:城乡临时救助

补贴对象范围:困难群众。

补贴标准:当地1-12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临时救助标准计发。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三十四)项目名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商南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的肢体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补贴标准:260元/人/年。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三十五)项目名称: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补贴对象范围:2015年以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补贴标准:3000元/学年/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乡村振兴局0914-6325216

(三十六)项目名称: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对有劳动能力、发展条件和脱贫意愿的脱贫户,提供3万元以下、1年半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全额贴息的互助资金发展脱贫产业。

补贴标准:银行基准利率4.75%。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乡村振兴局0914-6325216

(三十七)项目名称: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

补贴对象范围:被正式聘用的1435名生态护林员。

补贴标准:600元/月,当月基本工资480元(月工资的80%),每月绩效工资120元(月工资的20%),一季度发放一次绩效工资。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林业局  0914-6362801

(三十八)项目名称:农村远程教育管理管理员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任农村远教管理员的在职村(社区)干部

补贴标准:农村远教管理员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年末对各远教站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站点发放1500元/年的补贴,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站点发放1200元/年的补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站点发放900元/年的补贴,各站点补助分配由镇(村)自行商议决定。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委组织部0914-6322252

(三十九)项目名称: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建档立卡脱贫户。

补贴标准:500元/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人社局0914-6322288

(四十)项目名称:计生家庭合疗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对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补贴标准:20元/年/人(新标准待定)。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四十一)项目名称:村级计生干部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范围:在职的村(社区)计生干部。

补贴标准:200元/月/人,年度发放资金24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四十二)项目名称: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家庭,每户每月按照一定金额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补贴标准:30元/月/户,年度发放资金36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卫健局    0914-6323342

(四十三)项目名称: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主要是倒房重建户、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

补贴标准:冬春救助标准分为三类,一类补贴标准为每人105元、二类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三类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其他因情况而定。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应急管理局    0914-6326990

(四十四)项目名称:城镇社区人员工资

补贴对象范围:18个社区除过省市统一招录的社区专职。

补贴标准:根据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和专职委员三类,社区正职为7-18级,最低月工资为2639元、最高3748元,一肩挑社区正职每月增发岗位补贴500元;社区副职4-15级,月薪最低2418元、最高3416元;专职委员1-12级,月薪最低2218元、最高3083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民政局  0914-6323352

(四十五)项目名称:残疾军人优抚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补贴标准:按因战、因公、因病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等级,执行相应标准。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四十六)项目名称:三属伤残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补贴标准:烈属:3386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908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7360元/年。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四十七)项目名称: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在乡复员军人。

补贴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82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635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85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605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93元,市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62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四十八)项目名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6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4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四十九)项目名称: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范围: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补贴标准:750元/月/人。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4-6325206

(五十)项目名称:贫困残疾学生助学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商南户籍的残疾学生。

补贴标准:寄宿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和未入学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4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五十一)项目名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全县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

补贴标准: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发放标准不一定,每人每年300-5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五十二)项目名称: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

补贴对象范围:以一户多残、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困难家庭中的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林业果业、中药、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产业项目,持有商南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00-5000元,具体标准由县残联根据实际情况和扶持项目的不同确定。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五十三)项目名称:农村残疾人电子商务扶贫项目

补贴对象范围:具有商南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从事互联网营销的残疾人,包括电商主播、带货网红、直播销售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小微信贷员、劳务派遣管理员等。

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5000元。

业务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商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0914-6321957

                                                                                                                                            商南县惠农补贴发放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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