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办)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査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组织开展巡视联络和巡察工作。统筹协调巡视上下联络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査;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有关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反腐败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办)纪(工)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联系县纪委委员;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留置场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查询、协调业务和依法提供科技技术保障;建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责任规定;负责留置专区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镇(办)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办)纪(工)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评优评先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除班子成员、组织部长以外的干部,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镇(办)纪(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镇(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
(三)宣传部(政策法规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情况。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各镇(办)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其他方面办理;向镇(办)纪(工)委、派驻机构转交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其他方面;统一受理镇(办)纪(工)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七)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依规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镇(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其他方面;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办)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和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协审镇(办)纪(工)委、派驻机构查办的案件;负责全县查办案件的卷宗管理。
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54名。县纪委领导职数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正科级)、常委4名(正科级)。县监委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正科级,其中2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内设机构主任(部长)领导职数1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职、副职配备按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执行。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十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七个重在”工作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一心三带五协调”规划实施、谱写新时代商南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常态长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初心使命。要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在学习中完善,在整改中提升。要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专项整治工作意见,聚焦《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
(三)坚持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决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制度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执纪执法贯通一体、有效衔接司法的体制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分类施策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县属学校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四)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抓手,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聚焦监督重点。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镇纪委要加强对同级管理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是“一把手”。强化日常监督。要在强化日常监督、常态监督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流动廉政大讲堂”,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五)坚持以政治巡察为定位,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突出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着力查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巡察质量。持续巩固“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效,制定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质量考评办法》,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问题整改,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高标准规范化推动整改工作。
(六)坚持以惩治腐败为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审查调查,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以案促改”。
(七)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五个专项工作”。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推进治理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衔接,深入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强化线索移送反馈,不断拓宽监督视野。
(八)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带头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深入开展“考察培训、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案卷评查、轮岗交流、跟班学习”六项活动,切实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机关运行管理机制和纪检监察业务规范方面制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中共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预算和商南县廉政教育中心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
2 |
商南县廉政教育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 形式 |
编 制 人 数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1 |
商南县纪委监委 |
行政 |
全额 |
54 |
51 |
3 |
|
合 计 |
|
|
54 |
51 |
3 |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总资产369.84万元。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19年未安排车辆购置,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78万元,与上年591.26万元相比,增加了124.52万元,增长了1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查处秦岭违建工作经费等费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5.7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24.52万元,增长了1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巡察、大要案查处、人员经费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5.78万元,支出715.7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24.52万元,增长了1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查处秦岭违建工作经费、巡察、大要案查处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5.78万元,与上年591.26万元相比,增加了124.52万元,增长了1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巡察、大要案查处、人员经费等费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7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559.15万元,与上年506.96万元相比,增加了52.19万元,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
(2)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27万元;
(3)中央巡视(2011106)5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39.63万元。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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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715.78 |
447.84 |
140.75 |
127.1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15.78 |
447.84 |
140.75 |
127.19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715.78 |
447.84 |
140.75 |
127.19 |
|
2011101 |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 |
599.15 |
447.84 |
140.75 |
10.56 |
|
2011104 |
大案要案查处 |
27.00 |
|
|
27.00 |
|
2011106 |
中央巡视 |
50.00 |
|
|
50.00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39.63 |
|
|
39.63 |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7.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0.7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7.1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01)419.02万元,与上年369.13万,增加49.89万元,增长了12%,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68.37万元,与上年115.39万元,增加152.98万元,原因是加大了巡察检查督查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8.39万元,较上年22.16万元增加6.23万元,原因是增加了门卫和保洁人员的工资支出等费用。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
|
|
|
|
|
|
|
单位:万元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政府经济科目编码 |
政府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备注 |
** |
**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
|
715.78 |
447.84 |
140.75 |
127.19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
|
419.02 |
419.02 |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166.74 |
166.74 |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152.54 |
152.54 |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50.65 |
50.65 |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17.57 |
17.57 |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0103 |
住房公积金 |
27.71 |
27.71 |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81 |
3.81 |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268.37 |
0.43 |
140.75 |
127.19 |
|
30201 |
办公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34.00 |
|
34.00 |
|
|
30202 |
印刷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2.04 |
|
2.04 |
|
|
30204 |
手续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0.06 |
|
0.06 |
|
|
30205 |
水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0.50 |
|
0.50 |
|
|
30206 |
电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2.00 |
|
2.00 |
|
|
30207 |
邮电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0.20 |
|
0.20 |
|
|
30208 |
取暖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6.28 |
0.28 |
6.00 |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0.50 |
|
0.50 |
|
|
30211 |
差旅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28.00 |
|
28.00 |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0209 |
维修(护)费 |
2.06 |
|
2.06 |
|
|
30215 |
会议费 |
50202 |
会议费 |
2.60 |
|
2.60 |
|
|
30216 |
培训费 |
50203 |
培训费 |
1.00 |
|
1.00 |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0206 |
公务接待费 |
3.10 |
|
3.10 |
|
|
30226 |
劳务费 |
50205 |
委托业务费 |
0.55 |
|
0.55 |
|
|
30228 |
工会经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2.77 |
|
2.77 |
|
|
30229 |
福利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0.15 |
0.15 |
|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2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6.00 |
|
36.00 |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0201 |
办公经费 |
5.90 |
|
5.90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0.65 |
|
13.47 |
127.1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28.39 |
28.39 |
|
|
|
30301 |
离休费 |
50905 |
离退休费 |
11.13 |
11.13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09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7.26 |
1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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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7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19.02万元,与上年369.13万元相比,增加了49.89万元,增长了12%,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68.37万元,与上年115.39万元相比,增加了152.98万元,原因是加大了巡查检查督查的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9.1万元,较上年38.2万元增加0.9万元,增长了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检查调研活动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88.59万元,与上年561.26万元相比,增加了27.33万元,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以及增加了巡察、查处违法和职务犯罪工作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主要有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中共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商南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纪委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