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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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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24-07-24 16:42:27    来源:    文字:【】【】【

派驻机构(10个):

1.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组长:刘金海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督查办公室、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县档案馆等9家单位。

2.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组长:王广伟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招商服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

3.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组长:华  卉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党校、共青团商南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总工会等8家单位。

4.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夏泽耀
    负责综合监督: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金丝峡景区管委会等5家单位。

5.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周  波

负责综合监督: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等4家单位。

6.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彭  博

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分局等6家单位。

7.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沈  娟

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茶产业发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5家单位。

8.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章东海

负责综合监督: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协会2家单位。

9.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郭  刚

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等4家单位。

10.中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组长:梁怀斌

负责综合监督: 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4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一)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二)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县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三)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向有关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四)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配合县监委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置。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向驻在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七)负责本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八)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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