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其子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