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纪办发〔2018〕40号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南县集中开展
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商南县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商南县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
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私车公养”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紧盯暑期休假期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阶级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年8月1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此次各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对驻在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监督检查组主要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要求进行随机抽查、重点问题重点单位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1.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利用公款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值班加班费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2.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问题;3.是否存在用公款安排互相宴请或聚餐活动、接受公款宴请或接受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变相接待;4.是否存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以及用公款支付上级领导在回乡探亲访友、参观旅游和吃喝、休闲娱乐、等私人活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支出、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等;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6.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是否存在公车挂私户,或用公款报销私车加油费、过境费、维修费等现象。
三、检查方法
1、明查暗访。坚持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抽检账务。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各镇(办)各部门财务账务,看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受理举报。通过受理信访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认真核查,仔细甄别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4.专项检查。专门组织工商、税务、城管部门对餐饮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悬挂和宣传与“升学宴”“谢师宴”等内容相关的各类标语。
四、人员分组安排
第一监督检查组
组 长:胡春丽
成 员:叶文娟 宋光栋
主要负责检查城关街道办、十里坪镇、赵川镇及其所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政法委、工商联、档案局、审计局、科教局、国土局、住建局、宣传部、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文联、残联、文广局、粮食局、供销社、旅游局、招商局、金丝峡管委会、阳城驿管委会、红十字会、鹿城中学、工业园区管委会、移民办、农业局、畜牧中心、创文办、环治办、邮政银行、人行、农行、农发行。
第二监督检查组
组 长:张金霞
成 员:田术平 韦铁军
主要负责检查富水镇、湘河镇、青山镇及其所辖范围内所有单位;人大办、农工部、史志办、党校、机关事务局、发改局、物价局、人社局、就业局、社保局、养老经办中心、双退所、疾控中心、气象局、电力局、卫计局、老龄办、财政局、市场和质管局、烟草公司、统计局、普查办、交通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环保局、丹江办、公证处、交警大队、农村公路管理局、公路段、地税局、国税局、农商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公司、城投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第三监督检查组
组 长:朱亚玲
成 员:赵 卉 郭 刚
主要负责检查过风楼镇、金丝峡镇、清油河镇、试马镇及其所辖范围内所有单位;政协办、统战部、机关工委、老干局、城管局、民政局、房管局、经贸局、法院、检察院、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务局、司法局、扶贫局、信访局、安监局、水务局、林业局、茶业局、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编办、科协、职教中心、高级中学、石油公司、矿产开发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督检查组要结合被检查单位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方法步骤,集中精力做好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找准查实,必要时当场核实并固定相关证据资料。各组在检查期间发现群众举报类问题线索注意与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区分,避免重复登记。各组检查情况将纳入镇办纪委、派驻单位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
二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文明执纪,依纪依规监督。各监督检查组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注意保密,统一交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研判,实行归口管理,规范化处置,严禁出现通风报信、隐瞒不报、私自消化问题线索等。检查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对检查期间的工作开展、组员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其他成员要自觉接受组长安排,下乡检查,注意行车安全,不得在受检单位就餐;到镇办检查一律在廉政灶就餐,并交纳餐券。
三要明确时限要求。2018年8月10日下午18时前,各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将开展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情况,分别将检查情况汇报和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资料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6323206 传真:632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