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
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商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要求,根据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责任落实、正风肃纪、执纪审查、巡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五个方面重点,健全制度,扎紧笼子,标本兼治,着力构建责任落实有力、监督制约有效、干部管理规范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为加快追赶超越、助力“六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围绕“责任落实、正风肃纪、执纪审查、巡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五个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从严追责、年度考责”五项制度,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追责、考责的完整链条,实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
2.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年初整顿、节点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年终评议”五项制度,实现教育整顿经常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考核曝光规范化。
3.执纪审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归口受理、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四种形态’规范运用、审查审理规范管理、安全责任问责追究”五项制度,使各种形态运用环环相扣、各个责任主体密切配合、各类执纪措施相辅相成,实现执纪审查制度化、规范化。
4.巡察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任期全覆盖、市县联动、问题限期整改、线索限期办结、巡察回头看”五项制度,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
5.纪检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述责述廉、鼓励激励、动态管理”五项制度,提高素质、激发活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第一年抓探索,第二年抓健全,第三年抓完善,第四第五年抓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努力形成务实管用、具有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商洛模式”的商南实践。
三、主要任务
(一)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1.清单明责。①制定责任清单。依据《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1月底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②报送清单计划。按照逐级报送、分级受理原则,每年2月底之前报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工作计划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报县委廉政办,其余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在党组织或纪检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责任清单报县纪委组织部。③责任公示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平台,3月底前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两个责任”清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并按统一标准和格式要求公示上墙,对照落实,接受监督。
2.台账履责。①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②建立纪实台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工作落实纪实台账(纪实手册),实行一月一纪实,作为督查、考核、问责的重要内容和依据。③做好台账管理。纪实台账(纪实手册)按要求如实记录,动态反映责任落实的真实情况,并附相关工作开展的印证资料,按顺序整理齐全,归档保管。次年1月底前按要求分级归口报送当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3.定期督责。①基层纪检组织逐月自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对同级党委(党组)和分管范围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推进问题整改。②县纪委季度检查。县纪委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研判、点评、通报,强化压力纵向传导。③县委常委带队半年督查。由县委常委带队,每半年对联系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向常委会汇报,并在全县通报。④加强同级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县纪委协助县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强化压力横向传导。
4.从严追责。①明确追责重点。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商南县“追赶超越”“六大攻坚战”“三项机制”季度考核点评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追究。②强化“一责三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③严格廉洁意见回复。从严执行廉洁意见回复制度,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或在纪检监察机关有信件反映且正在调查期内,不得推荐表彰、提拔重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班子成员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单位不得推荐表彰。
5.年度考责。①坚持分级考责。全县各级党组织每年度必须对下属单位及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既单独使用,同时还作为全县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②严格考核标准。按照“四位一体”考核要求,参照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占60%)、季度检查考核情况(占30%)、社会评价情况(占5%)、组织评价情况(占5%)等四个方面,综合评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③强化结果运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位于末位的,严肃问责。
(二)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1.年初整顿。①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结合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际和开局工作部署,每年春节收假后集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主要解决干部职工思想、学习、纪律、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②强化学习教育。围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选定必学篇目,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③健全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使制度运用更具针对性,促进制度刚性落实。
2.节点检查。紧紧围绕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八项规定落实等方面,加强法定节假日的监督检查。①节前预防。采取节前印发通知、发送廉政信息、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②节日检查。按照“五个一批”廉洁过节和值带班工作要求,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值带班情况检查,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认真履职。③节后追责。对节日检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值带班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从严问责,持续传导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3.明察暗访。①健全检查机制。按照“三位一体”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县纪委统一部署、巡回监督,县镇两级联动,开展机动灵活的监督检查,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②突出检查重点。紧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个助力”、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以及“追赶超越”、“六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③灵活方式方法。通过常规检查、交叉检查、面上督查等方式,采取现场查看、录音录像、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大数据对比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
4.通报曝光。①媒体曝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一般问题通报批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②会议通报。对于重大案件或涉及部门、系统的问题,要求在部门系统层层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警示教育,传导压力,树立纪律的严肃性。③公开检讨。要求相关违规违纪人员和责任人员通过不同形式,检查问题,检讨过失,以身说纪,教育其他同志引以为戒,从严律己。
5.年终评议。①行风测评。开展年度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部门干部作风和服务态度的评价。②民主评议。结合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听取服务对象、纪委委员、党员的意见建议;开展客商评议股(室、站、所)长活动,听取客商对股室长的意见建议。③创先评优。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勤廉兼优干部”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评议导向和引领作用。
(三)执纪审查长效机制
1.信访举报归口受理。①归口受理。县纪委信访室归口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检查发现和其他部门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并分类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②提出分办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移送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归类、登记备案、提出初步分办意见,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从收到问题线索到提出初步分办意见的时间不超过15日。③移送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要根据集体研判和主要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办理。④跟踪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对所有的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催办,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并报告处置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实名举报的,督促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
2.线索处置集体研判。①集体研判。对涉及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和个人、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会同分管领导及案管、信访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②线索处置。承办部门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坚持集体研究、综合分析、严格标准,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意见由分管领导核定,主要领导审签。③限时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从提出初步意见、集体研判、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不超过15日。
3.“四种形态”规范运用。①调查核实。调查组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查明真实情况,提出初步处理建议,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20日。②分类处置。根据调查组的处理建议,由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作出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处置意见,时间不超过10日。③四种形态运用。根据违纪事实、纪律规定和审理意见,经常委会研究,作出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完善审查程序和审查资料,时间不超过20日。④容错纠错。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党员干部要根据其违纪的情节,严格按照《商南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程序,给予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⑤结果运用。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四种形态”运用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四种形态”的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洁档案,作为廉洁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4.审查审理规范管理。①规范审查审理程序。严格按照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程序开展工作,从严立案审批、报备手续,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规范案件调查取证工作。②严格依规依纪审理。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严格核对违纪事实,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分意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要加大对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的协审指导。③强化处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加强与组织、人事及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作,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④做好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定期回访工作,加强教育引导,体现组织关怀。
5.安全责任问责追究。①强化审查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案件调查人员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承诺书和重点案件、重要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及纪律审查工作日志制度,对执纪审查实行痕迹管理。②加强涉案款物管理。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严格暂扣、封存、冻结等措施的审批使用。③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对违反办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
(四)巡察工作长效机制
1.任期全覆盖。①确定巡察对象。每届县委任期内对全县所有镇办、县直单位、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至少巡察一遍,对基层党组织下延一级、全面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 ②明确巡察任务。根据全县部门、镇办设置情况,每年开展4轮左右巡察,每轮巡察2个月时间,每年巡察约2个镇办、20个县直单位,五年之内完成巡察任务。③创新巡察方式。采取“一对一”“一托二”“一拖N”等多种方式,通过面上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确保巡察工作机动灵活、重点突出。
2.市县联动。①轮次联动。紧跟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启动每轮巡察工作,确保市县巡察有效衔接、同频共振。②对象联动。按照市委每轮巡察安排,同步确定县委巡察对象,发现市县同一行业、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同步整改问题。③部门联动。建立纪委、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问题限期整改。①健全反馈机制。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后,巡察组于7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提出工作要求。②建立问题台账。被巡察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工作要求分类汇总,统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问题台账。③加强整改督导。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限期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2个月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建立日常督查和回访督查制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4.线索限期办结。①线索分类移交。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受理的信访举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五人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负责分类移交: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处理。②线索专人办理。线索承办单位要建立台账清单,及时梳理、科学研判,抽调专人及时办理。③线索限期办结。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问题线索60日内办结,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承办的问题线索90日内办结,并向巡察办反馈情况;特别复杂的问题线索可延期办结,但最长不超过180日,延期办结要书面说明情况。④线索全程督办。巡察办通过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督办通报等方式,全程跟踪线索办理情况,多频次督导检查,确保线索办理有着落,按期办结有结果。
5.巡察“回头看”。①紧盯难点。对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办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重点领域再追踪再治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尚未深入了解的“再了解”。②突出重点。紧扣从严治党新要求,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点穴式”处置未解决或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有侥幸过关、平安着陆心理的少数党员干部揪住不放、一查到底。③整改问效。把追责作为“回头看”的落脚点,严格对照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公开情况,全面盘点、逐项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形成巡察“再震慑”。
(五)纪检干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培训。①请进来培训。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纪检组织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到本单位开展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②走出去培训。采取到外地或外单位观摩学习、集中培训,到上级纪检组织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让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学习锻炼,提升业务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批外出学习培训或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部门学习锻炼。③下基层培训。采取举办“流动大讲堂”的形式,深入镇办、重点部门举办培训辅导,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社区)监委会干部送法纪、送知识、送技能。
2.实践锻炼。①上挂下派。每年从镇办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抽调10名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挂职锻炼,从县纪委选派5名干部到各镇办纪委交流任职,加强县镇纪委交流协作,推进镇办纪委业务规范提升。②跟班学习。每年从镇办和县直部门抽调1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相关科室跟班学习,提升其监督执纪业务能力和水平。③协作区办案。强化镇办协作区办案,对案情复杂、难度大的案件,整合协作区办案力量,推进协作办案,提升办案效率。
3.述责述廉。①对象选定。根据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每年选定6名科级干部作为大会述责述廉对象,其余科级纪检监察干部书面述责述廉。②组织测评。组织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③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对测评排名末位的实施约谈。
4.鼓励激励。①评先评优。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根据考评结果分等次兑现考核奖金。②提拔重用。对连年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德才兼备者优先推荐提拔重用。③关心关爱。落实带薪休假、定期谈心谈话、定期体检、定期家访和生日祝贺等制度,体现组织关怀,使干部身心愉悦开展工作。
5.动态管理。①能进能出。围绕“政治忠诚、遵规守纪、勤廉务实、勇于担当”的目标要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进出管理,把勤廉兼优、务实上进的干部选进来,把品行不端、不履职、不负责、不受管教的干部调整出去。②能上能下。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权责对等”的原则,积极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让不善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领导干部受惩戒、让位子。③轮岗交流。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让每一名干部经受多个岗位的实践锻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水平,促进全面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分管常委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任务分工,县纪委各责任领导及牵头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好“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五年规范、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口令一致、上下统一”的要求,把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往深处抓、往实处做,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金丝峡周报、县纪委宣传部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对“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在认识上和落实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进行纠正引导,确保“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其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并将“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其评先树模、交流使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是“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务必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县纪委将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商南县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
商南县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
任务分工一览表
机制名称 |
重点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落实
长效机制 |
清单明责 |
县委廉政办 |
各级党委(党组)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李富宏
李振亚 |
台账履责 |
定期督责 |
从严追责 |
年度考责 |
正风肃纪
长效机制 |
年初整顿 |
县纪委组织部 |
各级各部门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龚际海
汪忠勇 |
节点检查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明察暗访 |
通报曝光 |
年终评议 |
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组织部 |
各级各部门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执纪审查长效机制 |
信访举报归口受理 |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李富宏
李振亚 |
线索处置集体研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四种形态”规范运用 |
审查审理规范管理 |
案件监督管理室
案件审理室 |
安全责任问责追究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巡察工作长效机制 |
任期全覆盖 |
县委巡察办 |
各级各部门 |
龚际海
张学林 |
市县联动 |
问题限期整改 |
线索限期办结 |
巡察回头看 |
纪检干部管理长效机制 |
教育培训 |
县纪委组织部
县纪委宣传部 |
各级党委(党组)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 |
龚际海
李富宏
朱青富 |
实践锻炼 |
县纪委组织部
案件监督管理室 |
述责述廉 |
县纪委组织部
县纪委办公室 |
鼓励激励 |
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