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党建+脱贫”工作月考季评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月考季评目的。为扎实推进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以党建为引领、以作风为导向,以包扶成效为指导的考核机制,引导全县上下在党建上创特色、作风上求转变、包扶上见实效,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条 月考季评依据。《商南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6〕20号)文件精神及全年党建目标任务、转作风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责任状、军令状。
第三条 月考季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效;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坚持分类考核、捆绑评比;坚持权责明确、严格奖惩。月考中不得出现满分、同分现象,最高分不得超过95分。
第四条 月考季评对象。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办)党委、政府(街道办);村(社区)“两委会”班子以及包扶贫困户干部。
第五条 月考季评内容。月考季评全年围绕基层党建、作风建设、脱贫攻坚等内容进行,具体考评指标及赋分标准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评当月5号前分别制定下发。
(一)党建
1、减贫成效。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融合情况、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情况、依托载体开展各类活动情况、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发挥情况、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情况。
2、工作机制。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作用发挥情况。
3、主要内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机关“五条措施”、镇办“五项制度”和村级“五项举措”落实情况;抓党建“六个一”(即:每年分别与所辖党组织签订一份党建目标责任书,每月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一次巡回观摩,年底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清零情况;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村级后备干部库建立、“三会一课”和“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和党员发展工作开展情况;《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书记管理服务考核和履职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情况;贫困人口对镇(办)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的满意度。
(二)作风建设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督查落实情况。
2、《商南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浮躁病、虚假病、懒惰病、扯皮病中具体问题整治情况。
3、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推进情况;“三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公示情况;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等情况。
4、办公环境卫生和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情况。
5、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执行情况。(1)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等问题;(2)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工作作风粗暴等问题;(3)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随意离岗,无故不上班,或者上班时间干私活、工作时间庸懒、懈怠、贪图享乐、上网购物、玩游戏等问题;(4)是否存在“三难”问题等。
6、机关“五条措施”、镇办“五项制度”和村级“五项举措”执行情况。
(三)脱贫攻坚
1、镇(办)党委、政府(街道办)
(1)减贫成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村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和成效。
(3)工作机制。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作用发挥情况。
(4)精准帮扶。对贫困人口的帮扶情况、致富项目落实情况、增收产业发展情况、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2、脱贫攻坚包扶单位(工作队)
(1)精准帮扶。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确率、对接率;帮扶项目落实情况、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致富产业发展情况、驻村工作情况;包扶户收入增长情况、家庭条件改善情况、致富产业发展情况、双向承诺兑现、扶贫手册填写、收支账本填写等情况、包扶户对包扶工作的满意度。
(2)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和成效。
(3)帮扶成效。包扶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村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4)工作管理。帮扶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5)工作评价。贫困人口对包扶单位(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3、村(社区)“两委会”
(1)减贫成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贫困村退出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和成效。
(3)产业发展。村级脱贫致富产业、贫困户脱贫致富产业培育发展、规模效益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情况。
(4)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项目建设情况。
(5)环境整治。村级环境综合整治和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情况。
(6)政策宣传。贫困人口对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
(7)阵地建设。村级组织建设,战斗力和凝聚力作用发挥情况。
第六条 月考季评方式方法。“抓转促”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考核、季度评比、年终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月考季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1、月考季评形式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督查、查阅资料、走访贫困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照党建、作风建设各占20%的分值,脱贫攻坚占60%的比例,分项打分,形成总分。考核结果按照市级包扶部门(工作队)、党政综合部门、驻商单位、公共服务及二级管理单位、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汇总,排名通报。
2、月考季评的方式
(1)牵头单位自考自评。由各工作团牵头部门对所辖镇(办)的包扶单位(工作队)进行自考自评。
(2)镇(办)交叉检查。由县“抓转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镇(办)进行交叉检查,实现全覆盖。
(3)专项督查考核组抽查。县“抓转促”领导小组从部门和镇办抽调30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暗访督查、考核抽查和整改督导等工作。
(4)年终考核。由县“抓转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实行一个考核组、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统一对全县10个镇(办)124个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季度得分的20%、20%、20%、40%比例分别计入年度总分,经县“抓转促”领导小组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后,通报全县。
第七条 月考季评结果运用
(一)奖励措施:奖励激励措施按“三项机制”具体规定执行。对每季度排名第一的镇办和排名前两名的市级包扶工作队、前3名的党政综合部门、前两名的公共服务暨二级管理单位、前两名的驻商单位、前两名的民营企业的包扶工作队,颁发流动红旗;排名第一的镇办和各类别排名第一的工作队在季度点评会介绍经验,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加1分;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第一的镇办和排名第一的包扶工作队所属部门,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加2分。
(二)处罚按商南县“党建+脱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三)实行镇(办)与工作团牵头单位捆绑考核,同奖同罚。镇(办)领流动红旗的,工作团牵头单位领流动红旗;镇(办)排名后两位的,工作团牵头单位不得排名前5位。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各包扶单位分类名单(153个)
附件
包扶单位分类名单(153个)
一、市级包扶部门(19个):
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党研室、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社保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物价局、商洛调查队、商洛日报社、市地税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妇保院、陕西香菊集团、商洛全兴地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二、县党政综合部门(49个):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工部、县科协、县委党校、县编办、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法院、县妇联、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老干局、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档案局、县残联、县史志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金丝峡景区管委会、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经贸局、县审计局
三、县公共服务及二级管理单位(31个):
县房管局、县社保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县疾控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就业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闯王寨景区管委会县茶叶发展局、县招商局、县移民办、县畜牧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城投公司、县农发办、县自来水公司、县妇幼保健医院、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丹江办、县环治办、县老龄办、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四、驻商单位(24个):
县武装部、县消防中队、县武警中队、县公路段、县人行县邮政银行、县地税局、县农行、县邮政局、县烟草局、县农发行、县电力局、县国税局、县养老经办中心、县财产保险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盐务局、县移动公司、县中华联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农商银行
五、民营企业(30个):
朝阳金丝源粮油食品公司、县雨力洁管业有限公司、县庆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县昊顺建筑有限公司、县旭初农林产品开发公司、县丰联工贸有限公司、县柏伦工贸有限公司、县神州实业有限公司、县宏源食品有限公司、县东正化工有限公司、县广源建筑有限公司、秦东集团有限公司、县中润亿家实业有限公司、县华瑞建材有限公司、县德胜饮食有限公司、县天和泥浆公司、陕西宇隆腾翔建材有限公司、县秀水建材有限公司、力伟建筑有限公司、虎之翼科技有限公司、县国力工贸、县双强集团、县建筑公司、县益华绒绣公司、茶叶联营公司、豪迪公司、卓越集团、县中剑公司、县水泥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