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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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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商洛市纪委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1-20 13:59:18    来源:    文字:【】【】【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中共商洛市纪委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商纪通[2016]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廉洁纪律,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7年1月3日

 

 

商纪通〔2016〕16号

 

中共商洛市纪委

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州区陈塬办事处邵涧村干部违规申报低保资金问题。2015年11月,陈塬办事处邵涧村支部书记陈有民、村主任张力、村文书张开江对本村低保审核把关不严,致使7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0155元。2016年9月,陈塬办事处党委给予张开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有民、张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商南县青山镇党政办干部朱以松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移民搬迁补贴问题。2011年11月,朱以松以危房改造名义套取补助款7900元;2015年3月,朱以松以购买安置房名义套取移民搬迁补贴50000元,合计57900元。2016年5月,商南县监察局给予朱以松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镇安县米粮镇红卫村副主任刘文平截留挪用搬迁补助款问题。2012年,刘文平在担任该镇红卫村副主任期间,截留挪用3户群众分散搬迁补助款9万元。2016年9月,镇安县纪委给予刘文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挪用款项已责令归还。

4.柞水县杏坪镇柴庄社区银川村原文书陈流贵骗取国家扶贫建设资金问题。2006年至2009年,陈流贵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06年1月、2009年5月虚报冒领国家扶贫建设工程资金29200元、11356元,总计40556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2016年11月,柞水县纪委给予陈流贵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中、省、市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随意贪占扶贫资金,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力抓好市委“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从严监督执纪,让党员干部明白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这份“奶酪”贪不得、占不得,更不容任何人肆意侵吞和掠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抓住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畅通监督渠道,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形成强大震慑,营造“不敢”氛围。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责任。职能部门党组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严肃问责,

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市奋力追赶超越、决战全面小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中共商洛市纪委

                                                   2016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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