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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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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1-20 13:56:17    来源:    文字:【】【】【

各镇(办)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委局各室(中心),各监督检查组:

问题线索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律审查工作的源头,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特别是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为切实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问题线索管理

县纪委信访举报室对全县所有纪检监察组织(含监督检查组)发现的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建立台账,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对副科级(含职级待遇副职)以上人员问题线索进行管理并建立台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暂存、处置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报送

所有问题线索须在每月15日上报当月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见附件1)和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登记表(见附件2),时间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4日,15日收到的问题线索登记在16日,跨年度以此类推,报送地点为县纪委信访举报室。法纪移送案件线索直接报送案管室。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要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和材料流程进行(见附件3),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审批表(见附件4),经领导审批后按要求办理,同时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审批表(见附件5),经相关审批程序后,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副科以上人员问题线索处置资料交案管室归档,其他人员资料交信访室归档。

(一)拟立案类主要适用于违纪线索明确、违纪事实清楚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和其他需要立案的线索。

(二)初步核实类。主要适用于反映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仍顶风违纪的;反映的问题具有可查性的;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

(三)谈话函询类。谈话,主要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与被反映人就举报反映的问题实行谈话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并要求被谈话人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反映的违纪事实较为明显、但违纪性质较为轻微,反映事项具体、情节简单,通过谈话能够弄清事实的可以进行谈话核实;对一般性、苗头性的问题线索,也可进行谈话。函询,主要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以正式发出询问函,要求被反映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所反映的问题作出正式的书面说明的一种纪律审查方式。对反映部门工作的问题线索,不涉及干部个人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笼统、含糊不清,或者道听途说、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可以函询。

(四)暂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暂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了结类。主要适用于反映的问题已经调查处理过的;同一类问题线索重复举报的;已经过纪律审查初核了结的;无法核查的;被反映人已去世、失踪的;其他无法办理的问题线索。

四、问题线索办理

调查组在接到领导批示的问题线索材料后,制定初步核查方案,按程序开展工作(见附件6、附件7),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呈批表(见附件8)。初步核实后,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见附件9),立案调查的, 按程序进行;初核了结的,填写案件线索核查了结审批表(见附件10),报案管室(信访室)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科级干部由案管室初审、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员由信访室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初核资料电子版报送案管室,书面材料连同初核报告、其他材料由信访室审核把关后归卷。镇(办)纪委、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初核了结件卷宗由信访室审核签字后自行归档。初核了结调查卷按规范要求进行装卷(见附件11)。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的提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重要措施,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与时俱进地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把握政策标准。“五类处置标准”,抓住了纪律审查工作的关键,有利于防止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甚至以线索谋私等问题。认真执行“五类处置标准”,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党员不枉不纵,该了结的了结,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该初核的初核,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确保“六项纪律”的贯彻执行。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为适应纪律审查新形势需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要及时把每一个初核件录入管理系统。从2017年1月1日起,以领导批示时间为准,1个月内完成信访件初核,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对因不能及时完成初核,导致没有录入系统造成工作失误的,调查组承担责任。信访报表实行一月一报告,不得累报、漏报、错报。每次报表必须有承办人、负责人签字,不得代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因问题线索排查不认真、没有及时上报,被上级暗访或其他方式发现的,追究承办人工作责任。各单位报表资料均作为本单位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 1、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上、中、下);

2、报送问题线索登记表;

3、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和材料流程图;

4、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审批表;

5、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审批表;

6、党纪案件初步核实流程图;

7、政纪案件初步审查流程图;

8、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呈批表;

9、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

10、案件线索核查了结审批表;

11、信访初核材料移送登记表。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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