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党委、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委局机关各室(中心):
按照《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商纪办发〔2016〕11号 )要求,现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1月至11月宣传报道情况作出通报。请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照全年分配任务认真进行“回头望”,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确保全年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附:各镇(办)、县直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各室(中心)2016年1月至11月反腐倡廉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