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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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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商洛市纪委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商纪发    发布于:2016-09-18 10:01:30    来源:    文字:【】【】【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中共商洛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商纪发[2016]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廉洁过节和作风建设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年9月14

 

中共商洛市纪委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派驻纪检组(纪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责任,持续传导压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目前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早谋划、早安排,早打招呼早提醒,促使广大大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十条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持续传导责任压力,通过谈话提醒、明查暗访、媒体通报、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务实举措,抓好本级,督促下级,严督实导,务求实效,确保责任落实、风清气正。

    二、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作为全市“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针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和其他隐形变异“四风 ”等问题,整合力量,统筹安排,严防死守,寸步不让。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正能量。要开展明查暗访,采取市委专项督查组专项督查、县(区)交叉检查、市直部门联动巡察等方式,形成持续纠“四风”的高压态势。要通报典型案例,各县(区)纪委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少于2期。

    三、坚持从严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坚持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双节”期间,市纪委将组织三个明查暗访组和五个联合巡察组分别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持续开展督查,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查核。各县(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开展情况于1012前上报市纪委(径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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