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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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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4-12 14:16:13    来源:    文字:【】【】【

商纪发〔201616


各镇(办)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县直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商发〔201423号)和《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南发〔20152号)相关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主线,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党委(党组)进一步担起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力量分散、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考核结果运用不够等突出问题,督促纪委(纪检组)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商南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定责,厘清规定动作。要注重逐级“明责”,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好安排部署、推动落实、教育管理、选人用人、源头治理、保障执纪、示范表率、考核奖惩八项“规定动作”;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落实好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组织考核三项“规定动作”; 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安排部署、推动落实、教育管理、督查检查、示范表率、支持执纪六项“规定动作”;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好组织领导、党员管理、“三资”监管、村级民主、支持保障、表率作用六项“规定动作”;县纪委落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纪律审查、责任追究、廉政教育、自身建设六项“规定动作”;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纪律审查、责任追究、廉政教育、自身建设六项“规定动作”;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落实好村(居)务监督、村(居)务公开两项“规定动作”。各级党组织要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把责任逐级传导下去。要注重强化“审责”,党委(党总支)要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进行认真审核,具体审核责任内容是否具有较强针对性,工作措施是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完成时限是否具有明确时效性。要注重公开“亮责”,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具体责任,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在单位网站、公示栏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手册》进行公示,选择部分镇(办)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风建设在行动”栏目公开“诺责”。

(二)强化履责,推进责任见效。要加强履责工作指导,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工作进展纪实手册、半年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年终考核奖惩等,使“两个责任”的落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要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落实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党委(党组)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强化督责,传导工作压力。要坚持工作约谈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办法不多、行动不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镇(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说明,并对其提出要求,及时提醒镇(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耕好“责任田”。要定期开展工作巡察,县纪委监察局适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见附表),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落实专项监督、考核评价监督、社会监督、职能监督四项监督措施,全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广角度的监督评价体系,真正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强化评责,聚合履职动力。要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找准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年底,要召开“述责述廉述作风”会议,对“三述”对象进行质询、点评,评议,并对“三述”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需要“三述”对象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专函限期进行整改。

(五)强化考责,评定业绩成效。由县委常委带队对镇(办)和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年底,县纪委牵头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全面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考核导向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追责,倒逼工作落实。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放在追责问责首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精神问题,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督导巡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其他专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不得力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责任追究的重点,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区分具体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把“三个区分”贯穿于执纪监督问责的全过程,研究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彰显执纪的目的和意义,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同时,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止腐败苗头,在全县形成“处理一起、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高压态势,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抓好“4+3”工作法的具体实施,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各镇(办)、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每季度要向县纪委汇报“4+3”工作法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二)加强探索创新。在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积极探索“自选动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注重抓好“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将“4+3”工作法作为重点内容,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营造舆论氛围。县广播电视台、金丝峡周报和各部门各单位门户网站要开辟专题专栏,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县实行“4+3”工作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1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重点

2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人员分工表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410

 

 

 

 

附件1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重点

 

一、上半年督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

1)是否及时传达、部署县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

2)年初是否研究制定印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3)年初是否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扎实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是否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第一、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4)是否按规定落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是否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5)年初是否按时制定上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就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的目标、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是否及时填写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6)年初是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2016年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并采取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7)是否明确联系包抓12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是否明确包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8)年初是否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1次全面安排部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9)每季度是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1次督促检查。

10)是否按照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安排开展整顿工作。

(11)根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是否在变动情况时及时调整责任分工。

(12)是否组织开展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检查,是否在班子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13)是否重视、支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带头并督促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大讲堂”等廉政教育活动;是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4)是否查处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精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15)是否按规定进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6)是否领导、重视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决定纪检监察组织提交的违纪追究和执纪监督方面的工作议题,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7)是否严格执行去向公示制,是否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监督责任

1)是否年初就县纪委全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对县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决定。

2)是否经常开展党风政风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重要问题是否向县纪委报告。

3)是否及时严肃查办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精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落实纪律审查相关制度,确保办案质量。

4)是否对所辖部门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5)是否严格落实 “三转”要求。

6)是否加强对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下半年督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

1)根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是否在变动情况时及时调整责任分工。

2)是否召开第三、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3)是否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谈话。

4)是否查处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精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5)是否按照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规定,严把选人用人关,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是否按规定进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7)是否领导、重视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决定纪检监察组织提交的违纪追究和执纪监督方面的工作议题,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8)是否及时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是否严格执行去向公示制,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9)在联系包抓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是否创亮点、创特色。

10)是否全年至少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是否及时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11)是否全年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讲1次党风廉政课;是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2)是否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检查;是否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工作;是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及奖惩意见的汇报,作出奖惩决定;是否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在管辖范围内通报。

(二)监督责任

1)是否对县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决定。

2)是否经常开展党风政风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重要问题是否向县纪委报告。

3)是否及时严肃查办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精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落实纪律审查相关制度,确保办案质量。

4)是否对所辖部门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5)是否严格落实 “三转”要求。

6)是否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研判制度、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制度、廉政鉴定制度、落实“两个责任”社会评价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7)是否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完成县纪委安排的廉政大讲堂、廉政教育中心等廉政教育培训任务,每年至少对所辖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1次岗位日常教育、岗位任职教育、岗位示范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和岗位提醒教育,加强所辖部门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附件2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人员分工表

 

督查组成员

督查方式

督查范围

第一组

  长:龚际海

副组长:吴海兰

  员:刘可军

         

采取查阅会议记录、调取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载体、座谈走访了解等方式方法。

湘河镇、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森林公安局、公证处、县交通管理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二组

  长:李富宏

副组长:李 

  员:刘 

         

青山镇、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普查办、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投公司、县房产管理局、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南管理部、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棚改办、县招商局、县安监局、县电力局、县公路段、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网络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三组

  长:汪忠勇

副组长:朱青富

  员:王建强

 

过风楼镇、金丝峡镇,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就业管理局、县社保局、县养老经办中心、县民政局、县老龄办、残联、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烟草公司。

第四组

  长:张学林

副组长:张金霞

  员:郝嘉勇

胡春丽

赵川镇、十里坪镇、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文联、县旅游局、金丝峡景区管委会、闯王寨景区管委会、县科教局、县卫计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计生服务站、县红十字会、县高级中学、县鹿城中学、县职教中心。

第五组

  长:李振亚

副组长:章东海

  员:夏泽耀

何衍奎

富水镇、试马镇、清油河镇、县扶贫开发局、县移民办、县农业局、县畜牧中心、县林业局、县茶产业发展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矿产开发公司、县人行、县农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发行、县农商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中华保险公司。

第六组

  长:赵 

副组长:赵明成

  员:刘红玲

 

城关街道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工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编办、县老干局、县委党校、县史志办、县档案局(馆)、县残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团县委、决咨委。

 

工作要求:1、坚持严谨细致原则。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编组分工,每季度开展一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督促时,要严格对照《方案》中明确的101项责任任务和考核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杜绝走马观花、流于形式。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检查中,要采取查阅会议记录、调取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载体、座谈走访了解等方式方法,对“两个责任”落实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推动“两个责任”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3、坚持有错必究原则。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及时、工作落实不扎实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登记备案、有效处置,对能够现场整改的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检查及时进行整理,交县委廉政办统一汇总,形成汇报材料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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