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纪发〔2016〕10号
中共商南县纪委 商南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2016年商南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县直各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2016年商南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商南县纪委
商南县监察局
2016年4月5日
商南县2016年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推进“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县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商南县“廉政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商办发[2012]17号)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的规定》(商办发[201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镇(办)和县直各部门(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站(所)及股(室)负责人均属培训对象。
二、分组安排
为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县纪委决定将全县培训对象分为5个组轮流进行培训。
第一组:城关街道办、富水镇、金丝峡镇、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人武部、组织部、总工会、农工部、机关工委、老干局、史志办、团县委、妇联、工商联、档案局、党校、科协、编办、决咨委办公室。
第二组: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社局、就业管理局、社保局、养老经办中心、双退所、民政局、信访局、残联、老龄办、扶贫局、移民办、农业局、畜牧中心、林业局、茶叶局、茶叶联营公司、水务局、防汛办、国土局、气象局。
第三组: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统计局、普查办、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棚改办、城投公司、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环保局、经贸局、招商局、安监局、电力局、公路段、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石油公司、盐务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审计局、粮食局、供销联社、烟草局、国税局、地税局。
第四组:青山镇、过风楼镇、湘河镇、清油河镇、宣传部、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红十字会、疾控中心、文广局、金丝峡周报社、旅游局、金丝峡管委会、闯王寨管委会、环治办。
第五组:十里坪镇、赵川镇、试马镇、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司法局、交警大队、农村商业银行、人行、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培训地点
县委党校教学楼一楼西侧廉政大讲堂教室。
四、培训内容
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理论和反腐倡廉理论、形势任务、工作经验、党纪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现拟定以下课题作为参考:学习《党章》;学习《准则》和《条例》;学习习近平、王岐山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党史、明国情,坚定“三个自信”;优良家风与官德修养;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以上课题,及时做出安排,可另拟其他课题,但不能脱离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也可聘请省市县党校教师或纪检监察专业人士授课。4月22日前要将确定好的课题及授课人员名单报县纪委宣教室(联系人:蔡满义,联系电话:0914-6321706)。
五、组织实施
2016年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坚持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授课内容由县科教体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分别承办。县纪委宣教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学分登记、培训考核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要按时做好课题和授课人员的落实,并将名单及时报送县纪委。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将讲课稿和课件等相关资料报县纪委宣教室审核,对敷衍应付的退回重新备课。
2、各镇(办)、各部门在组织参加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时,要安排相关领导和干部做好单位的工作,不能因参加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而出现工作断档。参加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原则上按分组安排进行,也可自行选学,但在选学前应向县纪委宣教室报告,由县纪委宣教室统筹作出安排。在实施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过程中,县纪委将派员对教育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学习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登记学分(每节课计20学分),对教育培训活动组织不到位、质量差、应付差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将按照《商南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处理。镇(办)、部门所辖的股(室)、站(所)负责人的廉政教育培训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3、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自行准备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附:商南县2016年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安排表
附:
商南县2016年廉政大讲堂教育培训安排表
时 间
|
班 次
名 称
|
授 课 参
考 内 容
|
承办单位
|
听 课
人 员
|
5月27日
|
第一期
|
1、学习《党章》
2、学习《准则》和《条例》
|
县纪委
监察局
|
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
6月17日
|
第二期
|
1、学习《党章》
2、学习习近平、王岐山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
|
县纪委
监察局
|
第一组
|
7月1日
|
第三期
|
1、学习《党章》
2、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
县农业局党委
|
第二组
|
7月22日
|
第四期
|
1、学习《党章》
2、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
县发改局党委
|
第三组
|
8月5日
|
第五期
|
1、学习《党章》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县科教体局党委
|
第四组
|
8月26日
|
第六期
|
1、学习《党章》
2、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
县住建局党委
|
第五组
|
9月9日
|
第七期
|
1、学习《准则》和《条例》
2、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
县交通局党委
|
第一组
|
9月23日
|
第八期
|
1、学习《准则》和《条例》
2、学党史、明国情,坚定“三个自信”
|
县林业局党委
|
第二组
|
10月14日
|
第九期
|
1、学习《准则》和《条例》
2、优良家风与官德修养
|
县卫计局党委
|
第三组
|
10月28日
|
第十期
|
1、学习《准则》和《条例》
2、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
县公安局党委
|
第四组
|
11月11日
|
第十一期
|
1、学习《准则》和《条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县纪委
监察局
|
第五组
|
11月25日
|
第十二期
|
1、学习《党章》
2、学习《准则》和《条例》
|
县纪委
监察局
|
学分未修够80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