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干整字〔2016〕11号
各镇(办)党委、政府(街道办),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目前,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已进入解决问题阶段。根据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集中整治解决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干整字〔2016〕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主要任务
围绕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商南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22项工作任务,解决好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1、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防微杜渐。
2、学习一批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做到警钟长鸣。
3、由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公开通报一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4、全体党员干部每人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公开公示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各镇(办)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于4月10日前将“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材料(含电子版)报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并分期分批进行公开。
6、结合学习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和责任分解会。
7、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逐级逐层开展一次约谈提醒。
8、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开通报。
9、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10、制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11、对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12、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13、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14、集中开展县、镇(办)联合巡查。
15、对违规违纪问题,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16、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加强对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开展机关作风问题大督查。
18、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开展镇(办)“五项制度”、机关“五条措施”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
20、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21、全面开展制度梳理,针对操作性不强、新旧制度衔接不紧密、不科学的坚决废止;对不完善、不规范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整治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及时总结形成新的制度。
22、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以上所列22项内容,1-9项工作任务需在4月10日前完成;10-15项工作任务需在4月20日前完成;16-22项工作任务贯穿于第三阶段全过程。
二、开展专项检查
县委在专项整顿期间成立六个监督检查组,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敦促整改,规范提升、建章立制。
1、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县四套班子办公室除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2、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3、由县人社局牵头,对各类表彰奖励及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4、由县总工会牵头,对工会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5、由县纪委牵头,对机关“三难”问题和“衙门”作风问题开展大督查。
6、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落实镇(办)“五项制度”、机关“五条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各牵头部门单位在4月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抓整治。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对此次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亲自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6个专项任务整治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保障工作力量,明确完成时限,逐个对账销号,做到每项整治任务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确保每个问题整治彻底解决到位。各级各部门和各牵头单位要将各自的整治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于4月5前报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抓整治。此次整顿活动,6个专项任务整治牵头部门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是整治活动的关键,各牵头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在搞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敢于负责、主动担当,抽调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对分别承担的“三难现象”、“三公”经费、表彰奖励、福利及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公车治理、公务接待等专项整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盯紧,一项一项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目的不达到不罢休,确保如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推动各类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促进整个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分别于4月10日、4月15日、4月20日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通力协作抓整治。各级各部门和各牵头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切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该牵头的要主动牵头,该配合的要积极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既要共同抓好面上的共性任务,又要突出抓好重点的专项任务,主动担当,共同发力,不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联动整治,确保所有问题整治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四)强化督查抓整治。各级各部门和各牵头部门单位要督促全县、本单位逐项对照整治任务,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扎实搞好自查自纠。同时,要采取巡回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集中整治流于形式,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责令其补课。各级各部门和各牵头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于4月20日前报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南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