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纪办发〔2016〕7号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为了深入推进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汲取洛南、柞水两县典型案例的教训,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根据市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及全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要求,现将各镇各单位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有足够的政治警醒和政治自觉,要深刻认识各级纪委三令五申从严落实八项规定、严查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迅速安排部署,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镇本单位财务管理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实施以来的自查工作要亲自拿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落实专人负责,集中利用15天时间开展自查,包括对镇属、部门财务单独核算的二级单位进行彻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准确无疏漏。
二、扎实自查整改。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界限,即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重点对单位所有财务收支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要逐年度,逐月份,逐笔业务一一自查,仔细对照相关政策依据,对照市上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十二类问题,查看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意见》的问题;查看是否存在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看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一批”、“十二个不准”廉洁过节的问题;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商南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商南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查看是否存在违反《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召开党委(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采取积极稳妥的整改措施,确保账务处理规范,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无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三、及时上报总结。各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自查报告撰写要分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改进办法四部分书写,内容详实具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背书后于4月18日下午6时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逾期未报或审查有应付差事等现象,将在全县通报批评。
四、跟踪督促检查。县纪委将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各镇各单位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镇或单位自查整改未落实到位,仍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律按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曝光。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