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党委、政府(街道办),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条意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早安排早提醒。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条意见”,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对出现的“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研讨交流、节前谈话、公开承诺、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做好廉洁过节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在1月31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纪委。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纪委监督检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限期纠正整改,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严格执纪问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中央纪委“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条意见”问题紧抓不放、严格执纪。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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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