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2015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查处县农业机械监督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进,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财政农机具补贴133000元,其中个人涉嫌贪污33000元,被县检察院立案查处,现予取保候审。商南县农业局作为县农机监督管理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应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报如下:
1、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3月4日,县委关于印发《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下发后,农业局只是3月13日召开局班子会,3月30日召开局职工会进行了传达学习,没有在全系统层层传达学习落实。
2、农业局党组成员按照县上要求,制定了责任任务清单、廉政承诺、个人“两个责任”纪实台账,但没有按照要求悬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图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也未悬挂个人责任任务和责任清单图表。
3、班子成员个人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善,有廉政承诺、责任任务和责任清单、工作纪实台账,但责任任务和责任清单内容不够细化,完成情况都是空白;工作纪实台账记录不全,内容太少,没有具体日期;有的只有一两个月纪实台账,且记录内容不具体,不详实,有应付现象。
4、6月30日,县上两个责任培训会后,农业局没有积极贯彻会议精神,8月6日,县委常委带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到农业局检查,提出了存在的问题。虽然纪检组长多次督促建议整改落实,但都没有引起农业局党组的重视,没有整改落实措施和结果。
5、农业局党组没有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做全面安排,党组成员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到各自联系点进行安排落实,导致农业局下属单位没有对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的学习、安排、落实资料,因此,该系统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成盲区。
根据《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经县纪委2015年12月2日研究决定:对农业局原主要负责人尚志国、分管领导陈明清、纪检组长田培朝给予警示训诫;对农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不力,下属单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全县通报。
对县农业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处理并进行公开通报,体现了县委、县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县纪委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真懂、真抓、真问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教育监督责任、正风肃纪责任、保障责任和示范表率责任。纪委监察局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