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自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范围和对象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领导班子及成员。
2、县公、检、法、总工会、高级中学、金丝峡管委会副县级领导干部。
3、各镇(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
4、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县直各党委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
二、自查的内容
1、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商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县委商南发(2015)2号)情况;
2、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精神情况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
4、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具体内容:一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二是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三是清理“吃空饷”和清理办公室超标情况;四是领导干部执行“三谈两述”(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情况;五是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5、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6、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和支持纪委办案工作情况;
7、纠风工作、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的时间和要求
1、县级各套班子、各镇(办)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安排、认真总结,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写出自查报告。领导班子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班子成员个人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县级各套班子及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自查报告务于11月30日前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报所在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备查。
3、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将对各镇(办)、县直各党委、各部门责任制自查报告工作,进行考核登记,并将其作为全年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11月30日前为自查阶段,12月份市县将组织检查考核,请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凡在市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过程中,因被抽查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市对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的,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商南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