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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纪委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23 09:11:43    来源:    文字:【】【】【

商纪发〔201542


中共商南县纪委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驻商各单位,各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商南县纪委

 2015年9月17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纪委(纪工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省属国有企业纪委: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中央纪委对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再次提出要求。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近期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决不能有一刻放松、一丝懈怠。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往往集中爆发。现在,一些天价月饼广告在媒体上现身,有的单位突破八项规定这条底线办福利等现象就警示我们,“四风”面上问题虽然少了,但树倒根在,有的变通变异耍“新伎俩”,个别人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增强纠正“四风”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看住一个个重要节点,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和巩固作风的整体好转,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

二、抓住重点,执纪监督。要及早安排部署,分析近期节日需求,针对“四风”特点,细化“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内容,对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工作做到统一安排、上下联动。开展明察暗访,既要加强“面”上检查力度,防控威慑,强化知耻知止氛围,又要拓展“点”上检查深度,紧盯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线索做到精准发现、顺畅移交、高效查核。强化执纪监督,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究,绝不姑息。公开通报曝光,各市区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网络中心连续四周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作要求,有计划地点名道姓通报本地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形成强大震慑。省级部门单位要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对于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要迅速核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落实责任,问责督促。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紧查节点,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宽,问题不能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握查究“四风”问题三个时间节点的精神,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的严格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对于今年以来“四风”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县区认真排查,分类约谈督促。同时,结合近期纠正“四风”工作安排,对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用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各市区纪委(纪工委)、省直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向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安排部署,109日前报落实情况。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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