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纪发[2012]17号
中共商南县纪委 商南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2012年3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就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尊重干部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意识。坚持突出重点、面向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社会氛围。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注重继承和发扬我们党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挖掘和利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和吸收全国各地廉政建设有益成果,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重在建设、务求实效。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1、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承诺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以“崇尚廉洁,社区和谐”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的作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3、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各类青少年廉洁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4、以“民主管理,乡风文明”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通过送文化下乡活动等文化惠民工程,使廉政文化进入农村日常生活,建设文明乡风。发挥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实体的作用,利用民间艺术形式,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事务和廉洁履行职责,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民主监督意识。
5、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倡导诚信、守法、廉洁经营,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企业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6、以“清廉勤俭,健康文明”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倡导清廉家风。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切实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注重挖掘各类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中蕴含的廉政资源,使之成为弘扬廉政文化的重要场所。加强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新建和命名一批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示范点。重视廉政文化景观建设,设置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廉政文化设施。加强廉政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村级(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编排,着力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并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和推广弘扬廉洁价值理念的文化产品。积极组织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展示工作,县内报刊、电台、电视台、部门网站要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办好廉政专版、专栏,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经常安排刊播廉政公益广告,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推动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及时了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及县文广局、教育局、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旅游局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县妇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家庭工作;县教育局、团县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县经贸局、县总工会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县文广局、县文联牵头负责历史廉政文化发掘、廉政文艺创作等组织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廉政文化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
(三)抓点示范,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和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真正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廉政文化建设标准,抓好示范点建设,培育和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各镇每年至少创建1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县直各党委每年至少创建2个不同类型的廉政文化示范点。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全县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县纪委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统一检查考核。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廉政文化项目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给予扶持鼓励,对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和项目给予奖励,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镇和部门给予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附:商南县廉政文化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