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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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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 监测平台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07 08:40:57    来源:    文字:【】【】【

商纪办发[2011]13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继续做好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

监测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各牵头单位:

惩防体系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是商洛市在建立惩防体系过程中的一项创新工作,是落实惩防体系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此项工作推行以来,已得到了省纪委及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决定2011年在全省推广。

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推行《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对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面监测,初步形成了“年初报任务、逐月报进度、横向对比、纵向检查、年终考评”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强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惩防体系动态监测信息工作。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用的办公电脑,并确定熟悉计算机信息输入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输入信息规范无误。县纪委统一规定惩防体系动态监测信息收件箱调整为:sncftx@163.com每月所报信息直接在发件箱的“信件内容”中填写,文字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固定值22磅,切勿使用表格或链接方式。

二、要定期上报惩防体系动态监测信息。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各牵头单位要结合中央《工作规划》和《2011年度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并填写好《2011年度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分工监测表》,加盖单位公章,务必于3月底前报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并规定每月惩防体系工作完成情况于下月5号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指定信箱。

三、县纪委将惩防体系动态监测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一并进行考核。分值评定标准见附一。

附:1、惩防体系监测平台建设分值评定标准

22011年度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分工监测表

3、商南县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名单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2011317

 

 

 

 

附件1

惩防体系监测平台建设分值评定标准

 

1、没有按照年初下发的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工表对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的扣3分;有分工表,但内容与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符的扣2分。

2、没有开展工作,全年没有报送一期信息的以零分对待;

3、没有按照时间要求报送信息,迟报送一个月的扣1分;

4、信息内容与单位年度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符的扣2分;

5、信息内容过于简单,只说明开展了什么工作,没有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的扣1分;

6、对信息审稿把关不严,版面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字体大小不一等不符合版式要求的扣1分。

 

注:此评定标准满分为10分,各监测单位年终考核最终得分按照《商南县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于此项工作的分值同比例进行换算。)

附件2

2011年度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分工监测表

 

填报单位:

项目

工作任务

完成

时效

分管

领导

落实

单位

备注

教育

 

 

 

 

 

制度

 

 

 

 

 

监督

 

 

 

 

 

改革

 

 

 

 

 

纠风

 

 

 

 

 

惩处

 

 

 

 

 

填报人:                           时间:

附件3

 

商南县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名单

 

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药监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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