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纪办发〔2015〕1号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现将《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商南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明查暗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春节期间不正之风,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这次明查暗访工作分为节前、节后两个集中检查阶段,从1月29日开始到3月13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一)各镇、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十二个严禁”情况:
1、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6、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7、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8、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9、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1、严禁公车私用;
12、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情况:
各镇各部门组织开展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专项行动。
(三)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八个节日腐败问题”情况:
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受等问题。
(四)核查办理市、县纪委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
(五)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和1个交叉检查组,分工负责开展工作。分组情况如下:
1、交叉检查组: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汪忠勇同志负责带队参与市纪委赴洛南县交叉检查。
组 长:汪忠勇
成 员:党金磊 章复宏 孙宏斌
2、六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负责联合公安、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突击抽查,集中力量暗访农家乐、宾馆、酒店、会所、麻将馆有无党员干部公款消费和参与赌博行为,调阅餐饮、烟酒发票及高速路公车通行记录,严查公车私用行为。
组 长:吴海兰
成 员:朱青富 王 珊 叶胜峰 李 斌
第二检查组:组 长:周端武
成 员:方诗晓 高美云
负责检查33个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检察院、法院、农工部、机关工委、老干局、党史办、团县委、妇联、工商联、档案局、党校、科协、编办、决咨委、残联、文联、信访局、扶贫局、工商局、畜牧中心、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茶叶局、水务局、丹江水电开发办。
第三检查组:组 长:周兴杰
成 员:孙艳明 汪忠震
负责检查32个单位:房改办、住建局、招商服务局、安监局、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红十字会、教育体育局、职教中心、高级中学、鹿城中学、初级中学、卫生局、计生局、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广局、剧团、科技局、金丝峡景区管委会、闯王寨景区管委会、旅游局、国土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统计局(普查办)、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局、经贸局。
第四检查组:组 长:刘可军
成 员:梁怀斌 李荣林
负责检查32个政府系统单位和驻商单位:政府办、人社局、就业管理局、社保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老龄办、供销社、药监局、农业局、气象局、环保局、电力局、国税局、地税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养老经办中心、公路段、邮政局、电信公司、网络公司、盐务局、烟草局、人行、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
第五检查组:组 长:何祖福
成 员:赵 昕 王金贵
负责检查7个镇党委、政府:青山镇、湘河镇、魏家台镇、白浪镇、水沟镇、赵川镇、十里坪镇。
第六检查组:组 长:袁莹喆
成 员:张金霞 夏泽耀
负责检查6个镇党委、政府:城关镇、富水镇、试马镇、清油河镇、金丝峡镇、过风楼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