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5日,县纪委监委召开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邹定胜出席并讲话,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5个评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工作机制,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能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此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就是要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我县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着力提高我县案件办理质量。二要明确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本次评查重点是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态环保、疫情防控、人防领域、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案件。各评查小组要严格按照评查标准,一案一赋分,对存在问题和赋分点要详细注明。要严字当头,深挖细找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瑕疵,为后续整改工作打下基础。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整改提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要进行全县通报,各办案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评查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自查发现与本次反馈的同类问题和相似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问题源头。要查清弄懂问题出现的原因,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案件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即行即改与后期规范统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类整改,通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案件质量。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县纪委成立了以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调查、审理工作的常委、委员为成员的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室牵头,由1-5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组长,按照1个纪检监察室+2个镇(办)纪委+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组成5个评查小组,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8方面32项评查内容进行交叉互评,对每一个案件仔细筛查,精准发现问题。
“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培训机会,能够让大家通过评查发现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给今后的工作树立了标尺,对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我们还能够在评查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的干部表示。(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