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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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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四个结合”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

作者:郑治平    发布于:2019-05-08 11:48:28    来源:    文字:【】【】【

商南县纪委监委坚持“四个结合”,确保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集中教育与干部自学相结合。制定了学习计划,将集中学习内容具体到责任人,明确了时限要求。通过动员部署会、周一例会、转段安排会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赵乐际、杨晓渡等领导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讲话精神;学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纪律底线。  

规定动作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将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落实案件查办、巡察、派驻机构改革、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等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成效检验警示教育工作成果。  

查找问题与对标整改相结合。聚焦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警示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锻造纪检铁军”作为警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制度,严格管权管人管事,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在受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促进和巩固警示教育活动成果。(郑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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